电动车在34层高层住宅楼道充电多年无人管

提心吊胆
2019-12-23 09:16
点击数:

芙蓉东路中海碧林湾小区11号楼1单元19层1906住户,多年将电动车在楼道置放并天天充电,因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在楼道存放电动车并充电,以免造成严重火灾和人员伤亡,居民多次向中海物业和派出所反应但以“居民存放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已经告知多次但1906住户不予理睬我们也管不了”等借口和原因,至今人仍然没有解决。

作为关乎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的重要大事,电动车引发严重火灾和人身伤亡的事件早已引起国家重视并颁布法令,但如果小区物业和派出所以居民不执行和不理睬等愿意不予制止和管理,一旦造成严重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既然物业不管、派出所管不了,我们恳请关部门管一管,让市民不要为声明和财产安全天天提心吊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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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12-23 09:16
已转交 2019-12-25 14:38
已反馈 2020-01-03 16:20
已反馈 2020-01-03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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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中海碧林湾小区电动车乱停放 电动自行车已挪移
曲江新区
2020-01-03 16:20

西安曲江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中海碧林湾小区电动车乱停放”一事,我委立即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现场查看,您反映11号楼1单元19楼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情况属实,我们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入户进行劝阻制止,目前该户业主已将电动自行车挪移,并承诺今后将按照要求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曲江新区住建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业主违规停放或充电现象及时劝阻、制止,同时在小区公示栏、业主微信群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宣传,引导业主规范停放车辆。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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