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经张焕明介绍到杨凌绿地集团做劳务项目。(此介绍人为杨凌绿地集团项目负责人许总的侄儿张焕明)我于2019年9月20日交项目保证金50万元。2019年9月26日介绍人张焕明又以绿地集团H地块1#酒店名义收取我们保证金30万元。此后项目上(介绍人张焕明)通知我于10月12进场施工,未进场,待定时间10月18日,未进场,待定时间10月23日,未进场,待定时间11月初,仍然未果。
在此期间10月9日,介绍人张焕明称他幺叔许总买宾利轿车差20万元,向我们借款20万元,许总写下借条约定2天归还,至今下差10万元。11月初又因一系列的原因推脱无法进场。到11月中旬杨凌绿地集团项目负责人许总说我们不能进场。按规定办理退款手续,我们于2019年11月18日办理退款协议,退还保证金50万元及借款10万元。按公司流程1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3日)退款到账。但是到了退款时间,杨凌绿地集团项目负责人许总安排找项目副总何总办理,何总又以各种理由借口推辞到12月8日退还,然而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到了12月8日找到许总、何总,二位以这两天有特殊情况为由,让我等到12月13日退款。
恳请领导帮帮我,烦请杨凌绿地集团许总以及许总侄儿张焕明退还我救命钱。各位领导我这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我自己都记不清楚来回跑了多少次了。太多的辛酸。这些钱全是找亲戚朋友借的。当初说好1个月就还上。现在全都在家里蹲着要钱。家不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