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相亲被一名合阳籍男子诈骗四十多万 警方不予立案

被骗的小陈
2019-12-0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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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我是受害人陈某,女,今年35岁,目前单身。未婚。就职于陕西一出版总社。

诉求原因:网上相亲被一名合阳籍男子诈骗四十多万!(有转账记录)

受害经过:2019年8月11日,我跟一名自称合阳籍男子(雷利鹏,注:音朋 还是鹏 不确定。)通过网络QQ相亲征婚群认识。认识后,这名骗子就加我微信,告诉我他是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工作人员、退伍军人。不久他就在微信上叫我“老婆”,承诺要跟我结婚。2019年8月中下旬,我们线下见面,见面后。这个骗子就问我借二十三万元,说是跟交通局承接了一个几个亿的告诉公路项目,承诺2020年元旦还我,同时给我2万利息。我处于在他的甜言蜜语以及高额回报之下,并介于他是政府公务员的前提之下。就借给了他二十三万元。这个骗子用烟盒写了一个借条。

三天以后,这个骗子又称投资失败,然后又用要跳楼没法活了来利用我的同情心,陆续问我要钱。后来陆续要了19万元。在要19万元的过程中,承诺每天还我1000元,但一致没还。至今这个骗子消失了!

2019月1日以及9月出,,我通过看公安局发布的防止诈骗信息,意识到被骗,然后先后两次就去明德门派出所咨询报警事宜,但明德门派出所警察通过简单的询问,以及通过我和骗子的聊天记录。就武断认为我没有被骗,说我和这个骗子有感情。但这个骗子至今无法联系上,已经彻底消失了!

最近看了公安局发布的防止杀猪盘试的诈骗才深刻意识到我自己真正被骗。

请问公安厅以及雁塔分局相关领导。

第一:我跟这个骗子就见过一面,见面就问我借钱。我出于对一个退伍军人(身份至今未能核实),出于对一个国家公务员(后来到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核实,没有叫雷利朋的公务员)的信任,才被骗,跟一个才见一面的人,怎么能有感情?

第二,这个骗子至今消失,无法联系上,把我微信删除了,把我电话拉黑了。至今无法联系上,请公安厅为民做主!

第三,明德门派出所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书面的不予立案通知书,这是为何?

被骗四十万元以来,至今夜不能寐,这个骗子也消失了,我一个普通老百姓,一个教育工作者,至今不知道怎么办好!请公安厅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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