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新办社保卡兴平市可以补交以前的社保吗?

张华
2019-11-04 09:59
点击数:

2018年4月在学校毕业兴平市入职一家新公司,之前说签合同办理五险。结果入职之后说试用期完成之后才能办理五险。结果到了2019年1月份才开始办理除了医保外的4险。我去问询医保问个没办?公司说医保未转到兴平市不能办理。结果我的多次问询,在10月份公司终于是去办理了医保转入手续,并从10月份起办理医保,社保卡的新申请手续。我问公司以前的医保怎么办?公司说兴平市不能办理新办医保卡之间的补交,只能从十月开始。请问兴平市能办理新办社保卡卡之前一年半的医保补交吗?还有可以要求公司从1018年4月份开始补交社保5险吗?兴平市可以办理吗?我的社保卡公司10月份才开始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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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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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11-04 09:59
已转交 2019-11-14 14:46
已反馈 2019-11-20 17:37
已反馈 2019-11-20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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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是否可以补交以前社保?兴平医保局回复
兴平市
2019-11-20 17:37

兴平市医疗保障局回复:我单位于2019年11月18日收到市委督查室转来“西部网关于网民‘刘烨’咨询2019年10月新办社保在兴平市是否可以补交以前社保一事”的问题,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该网友声称,2018年4月毕业在兴平市入职之前说签合同办理五险,结果入职之后说试用期完成之后才能办理五险。结果到了2019年1月份才开始办理除了医保外的4险,公司说医保未转到兴平市不能办理,多次问询,在10月份公司终于办理了医保转入手续,并从10月份起办理医保、社保卡的新申请手续,去问公司以前的医保怎么办?公司说兴平市不能办理新办医保卡之前的补交,只能从十月开始。问兴平市能办理社保卡之前一年半的医保补交吗?可以要求公司从2018年4月份开始补交社保5险吗?

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6号文件:

第五条第(一)点,单位新增人员办理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必须在新增次月前向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新增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上报月份核增职工缴费基数,办理参保手续。

关于此人反映问兴平市能办理社保卡之前一年半的医保补交吗?可以要求公司从2018年4月份开始补交社保5险吗?

根据咸政办发[2018]6号第十九条 单位参保后,个别人员未能同时参保的,可按单位正常缴费比例补缴未参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补助费、大病保险费),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也可重新参保或续保不需补费,设6个月医疗待遇等待期。

补缴未参保期间医疗保险费人员,不予补划个人账户,不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待遇,补费期间作为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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