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武功镇政府回复:新寨村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上留言到:“家里人口多,我和弟弟都结婚了,也需要有自己的家,买不起房子想有自己的庄基地,享受村民的权利,在村里自己盖房子解决住的问题,可是不知道政府对庄基地申请有啥要求?现在还可以申请吗?或者有相关文件可以查阅吗?”接到该群众留言后,我镇立即在国土资源所查阅了有关资料,现将《武功县农村村民宅基地申报审批流程》有关程序答复如下:
一、村民宅基地申请人资格
(ー)申请人必须是所在村组的农业户口,必须符合分户、立户条件(结婚满两年以上,含两年),或者是因实施农房规划或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户。
(二)原宅基地因国家建设征收或征用,或因自然灾害造成住宅踏陷、滑坡、裂缝等急需搬迁的农户。
(三)男到女家落户或经批准由外地迁入,确系无住宅的农户。
(四)回乡定居的华侨、复退军人、双女户,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所在单位确系无住宅的,可优先解决。
二、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审批
(ー)不符合镇办(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房规划。
(二)规划内土地未调整好。
(三)上报手续不齐全。
(四)出卖、出租宅基地或将原宅基地改变用途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结论的。
(六)住新占旧。
(七)不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的。
(八)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在农村申请宅基地。
三、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提供的资料
1、用地户的书面申请。
2、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必须签字、印章齐全)。
3、用地户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4、拟用地块位置示意图(必须注明拟用地块附近明显地物、四邻、方向及长宽尺寸)。
5、镇办(社区)上报宅基用地的文件。
四、村民宅基地申报审批程序
(一)村民写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研究讨论,村委会在不突破分配指标的前提下经公示后报镇办(社区)。
(二)镇办(社区)的村镇建设机构和基层国土所必须对各村上报户逐户调查,走访群众,勘察用地现场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房规划,申请户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详细记载户主姓名及身份证件,家庭人员结构,申请理由,面积以及现宅基地面积,旧宅基地处理办法等。
(三)镇办(社区)召开土地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由勘察人员汇报初审结果,并提出意见,集体审政府定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并附符合村镇建设规划的有关文件。
(四)县国土资源管理局派员会同基层国土所到所在村组对宅基地申请户进行核查,对拟用地位置进行现场踏勘并将核查情况报局务会议研究审定。
(五)县人民政府依据审批权限批准后,先向镇办(社区)下发预批通知书,镇办(社区)向所在的村组公示十日内无反映,申请户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后,由镇办(社区)将注有费用已缴予批通知送回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国土局再下发正式批复。
(六)镇办(社区)接到批复后,召集国土所、村、组干部和规划小组成员、申请户及拟选址四邻,现场勘察,按规划规定的面积和高度,统一定点放线,明确各户的位置。
镇办(社区)同各用地户签定宅基用地管理责任合同,用地户向合同甲方交纳1000元的农村宅基地管理责任保证金,并在镇办(社区)村镇建设管理机构领取建设许可证后方可动工。
(七)竣工后,由镇办(社区)和基层士地所负责按新宅基地规划标准检查验收,登记造册。且宅基地必须达到“三无”(无树、无房、无墙)且交村集体后,再用建设许可证换取宅基地使用证,并全部退还农村宅基地管理责任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