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委网信办回复:发现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的“宏信国际花园通知缴纳暖气费6.6元/平方米·月”的问题后,碑林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长安路街道办事处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暖气涨价问题,该小区物业“陕西吉祥如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表示,该小区内60%为出租户,租户大多数都不使用暖气,造成物业供暖成本回收率低,连年亏损。2018年物业经核算,不使用暖气用户缴纳60%以上的费用,物业才能确保暖气正常供给。2019年因天然气涨价(每立方涨0.09元),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核算后每平方暂涨0.1元(从6.5元每平方米/月涨到6.6元每平方米/月)。对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物业公司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物业应与小区业主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没有业委会的居民小区,物业可以采用入户、问卷等方式征求业主对供热价格方案的意见,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签字;二是物业在向业主收供热费前,须将已协商达成一致的供热价格方案在小区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采暖期结束后,供热单位应在两个月内向业主公示热费收支决算情况。
对门禁问题,该公司表示因辖区内流动人员多,临时租住户及办公营业员工出入不便,常有人为破坏现象,物业多次进行维修恢复,但并无成效。为确保辖区安防工作正常有序,物业公司决定将楼宇门禁系统更换为可视对讲刷卡式门禁系统,现正在安装中。对此区住建局要求该物业公司做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及时维修启用单元门禁;二是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内容,加强业主装修装饰活动管理;三是对于业主租赁房屋行为,必须按照近期下发文件内容要求落实好物业企业职责,加强租赁房屋登记及时与租户签订《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等相关工作。
下一步,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跟踪督促物业公司落实上述要求,对于出现未及时落实相关要求的行为,录入物业企业不良信息处理。对于收取物业费迟交的滞纳金问题,建议业主查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内容和方式方法进行协商处理,或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