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功县本地人,在西安打工上班,经常往返武功西安两地。最近我和朋友回西安时,我持本人身份证和朋友身份证购票时,售票员不允许我为朋友代买汽车票,必须他本人到窗口自己购票。因节假日武功汽车站回西安人员多,我朋友在里面排队,且汽车站内部安装单向道闸,不能从车站里面进入售票大厅,人要从新出站再进站。
请问公共服务单位应该做到服务群众,这样的规定到底是服务谁?根本就是为难群众。而且在此期间,我还发现不能帮自己亲人代买车票。希望有关部门能解释这是什么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里面的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