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金山盛景小区物业乱收费 每户收100元公摊能耗费

186****4410
2019-09-26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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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金山盛景小区属于陕南移民搬迁小区,该小区物业目前属于丹凤县乐园物业公司管理,还物业属于三级资质。最近物业公司在每平米0.95元物业费的基础上另行收取每户100元公摊能耗费。

陕西省发改委在官网发布通知,公布了新修订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新办法取消了物业公司收取公摊耗能费,电梯费,水电公摊费,垃圾清运费,装修压金等,实行一费制物业费收费。

希望领导能在百忙之中看到我的留言,给我们广大老百姓业主一个合理的解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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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9-26 14:37
已转交 2019-09-29 17:10
已反馈 2019-10-11 10:47
已反馈 2019-10-1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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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金山盛景小区物业乱收费 实行多退少补
丹凤县
2019-10-11 10:47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关于网友反映的“丹凤县金山盛景小区物业乱收费”情况收悉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针对网民反映金山盛景小区物业向业主每户收取100元公摊能耗费问题,县房管局及时进行了调查。按照省上办法从2019年9月1日开始实行一费制物业费收费,我县目前正在依据省上办法进行调研论证和制定标准阶段。在新标准出台之前,物业公司按照《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五条“对供水、供电等公共能耗应当独立安装计量装置,计量收费”、四十六条应当将“水、电等公共能耗总量、明细及费用分摊方式”在小区进行公示之规定,小区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由相关业主据实分摊。因此小区物业公司向每户预收100元公摊能耗费来确保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实行预收代交,待供电部门收费票据出来以后,及时在小区进行公示,实行多退少补,分摊办法和费用接受业主查询监督。目前小区独立计量装置已安装到位,后期我县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监管,对公共设施设备能耗公摊费用的分摊办法和费用进行监督,待全县物业管理一费制标准制定出台以后,认真做好宣传,监督政策落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感谢网友以及贵栏目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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