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胡同小区一楼住改商现象严重 佳洁物业不作为!

155****6319
2019-05-28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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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瓦胡同小区一楼住户住改商,私自拆除窗户,安装门,搭楼梯,把住房变成商铺,瓦胡同小区西区东区都有,现象严重,小区主管物业,佳洁物业不作为,对这样的现象不加以制止,装作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混日子!全体业主交的物业费,确得不到应有的良好的生活环境,希望领导能管管瓦胡同小区一楼住改商之乱象,还全体业主一个优美的小区环境!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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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5-28 11:45
已转交 2019-05-29 17:51
已反馈 2019-06-11 11:43
已反馈 2019-06-11 11:4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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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胡同小区一楼住改商现象严重 将进行联合整治
雁塔区
2019-06-11 11:43

雁塔区网络发言人回复:网友你好,经长延堡街道核实,《物业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应当征得相邻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对于该现象,街办要求佳洁物业公司对瓦胡同村小区进行全面摸底,并令其严格按照《物业物权法》第77条规定相关内容,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业主进行劝阻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下一步,街办将组织瓦胡同村委会、佳洁物业公司及相关科室召开联席会,并及时联合区住建局、工商局、税务局、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对瓦胡同小区存在的住改商的现象进行联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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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一小区多住户私拆窗户开商铺 物业:管不了
记者调查
2019-06-11 12:13

近日,西安瓦胡同小区业主王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称,该小区不少一层住户将住房改成了商铺,导致出入小区的人员杂乱,小区环境堪忧,希望物业能够出面管一管。西部网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一层普遍“住改商” 业主:自己的房子想咋弄就咋弄

记者了解到,瓦胡同小区属于拆迁安置小区,总共有19栋楼,有3000多户居民。

记者在该小区走访发现,多栋楼一层住房基本存在“住改商”情况,不少住户私拆窗户,多数商铺已经对外经营,其中美容店占了大多数,还有不少超市、按摩店、理发店、中介、洗衣房,以及母婴店。就连小区村委会门口也树立着培训班的广告牌。

在一家“住改商”小超市里记者看到,货架上摆满了商品, 门口则有十来个暂存的快递包裹。据老板讲,超市在卖东西的同时,也顺便代收发快递,代收快递1元钱一件,楼上住户下班回来可以到店里直接取。

当记者问,房子改成商铺后有没有被相关部门查过时,他表示,“这是我自己的房子想咋弄就咋弄,别人没权利干涉。”

物业:“人家的房子我们管不了”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咨询。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住户自己的房子,他们管不了。其中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因为该小区属于拆迁安置房,一直以来“住改商”以及私搭乱建现象很严重,“之前城管来过,将楼顶以及高层乱搭乱建的基本拆除了,但是一层‘住改商’没有处理。人家的房子,我们也管不了”。

记者查询了解到,《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规定,禁止住户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房屋装饰装修,属公共建筑的,应当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者备案手续;属居民住宅的,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登记。

而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但是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少业主表示,一层业主在将住房改成商铺后都没有征求过其他住户的意见,也从未到物业登记。

对此,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晨表示,一层住户如果没有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只是进行了简单装修,把住房改成了商用,这个管理责权在物业,如果物业不作为,其他业主可以找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可以向法院起诉。

街办:将督查进行联合整治

为此,西部网将情况反映给了雁塔区相关部门。今天(6月11日)上,雁塔区回复称,对于该现象,街办要求物业对小区进行全面摸底,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业主进行劝阻制止。下一步,街办将组织瓦胡同村委会、佳洁物业公司及相关科室召开联席会,并及时联合区住建局、工商局、税务局、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对瓦胡同小区存在的住改商的现象进行联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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