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我是西安市阎良区筑城国际花园6号楼1单元101室的业主,现将我的遭遇讲述如下:
由于我购买的是期房,入住后才发现开发商在紧邻我家卧室的地下室建起了小区15栋楼的供暖加压站。买房时开发商未将真实情况告知于我,又由于阎良区住建部门监管的失职,任由开发商将如此大功率的设备建设在住宅内部并未采取任何隔音降噪的措施。每到冬季供暖期,加压站里的设备就会发出巨大的噪音,并通过墙体振动传到我家里,使得全家老小夜不能眠,痛不欲生。由于长期受到噪音的侵害,严重影响睡眠,使我年迈的老母亲患上了耳鸣,年幼的孩子整天萎靡不振,全家人都出现了神经衰弱的症状,噪音已严重影响全家人的身体健康。自2014年起,每到冬季我家就只能被迫在外面租房住,看着倾全家之力购买的房子不能正常居住,又要花钱再租房,给我在经济上造成沉重的负担,我心里的痛苦真是无以言表。五年来,我多次奔波于区政府、信访局、环保局、住建局等诸多政府部门,但噪音问题至今仍得不到解决。
去年11月我得知中央环保督察组来陕西的消息,我将我家的情况反映给了中央环保督察组,并得到受理,案件号为280,阎良区政府回复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内容为:“11月13日,阎良区相关部门与投诉人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若投诉人反映的噪音问题得到解决,投诉人前期施工费用由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若投诉人改造工程没有解决噪音问题,将在2019年3月15日供暖停止后,立即组织小区业主委员会征求小区全体业主意见,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新华路街办配合,组织实施热力交换站的搬迁工作。”当时,区政府派人和我协商解决噪音问题。我心怀感恩,以为看到了希望,但结果却是:有关人员在解决问题时欺上瞒下,糊弄整改,转移矛盾。他们竟然想动用小区大修基金。要么,不予搬迁。
我想说:热力站的噪音问题要想根治只能是通过搬迁解决,只修理的话效果不明显,而且降噪设备本身也存在老化失效的问题。所以,我一直的诉求是能够搬迁热力站。但他们却在处理这次问题时转移矛盾,想通过动用小区的大修基金来实施换热站的搬迁工作。我当场提出质疑,开发商和政府监管部门犯的错为什么要小区全体业主来承担?当初开发商在楼内建热力站时又征求过哪个业主的意见?有关部门验收时对这种违规操作难道视而不见吗?这种转移矛盾的做法,小区业主谁会同意?他们这种处理问题的方法,只能使我的希望再次落空!关于区政府给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复给我改造费的事也毫无结果。现在过去六个月的时间了,我的事情无任何进展。
我希望我的遭遇能够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督促有关部门人员不要转移矛盾,制造难题,更不要欺上瞒下糊弄了事。兑现当初给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承诺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