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18年在岐山县医院检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中央型房间隔缺损)。由于县医院不具备手术条件,出具了《转诊单》;到市医院后同样是条件不成熟(需从西安聘请专业人员)。为了确保成功率,经多方咨询后选择西交大一附院,但宝鸡市医院不给出具《转诊单》。
2019年1月16日西交大一附院我爱人在局麻下行经皮房间隔缺损封堵术,置入Ampiatzer24mmASD封堵器一枚,住院费用共计39712.88元(其中特殊材料费30785.78元)。2019年2月13日我将住院手续及住院收据等交给宝鸡市医保中心等候报销,4月25日接到通知住院报销共计4177.73元。本人觉得不合理去宝鸡市医保中心咨询,工作人员答复:我们没有《转诊单》报销比例下浮30%,另外,特殊材料费中宝鸡市没有封堵器报销目录不予报销。
现在我咨询的问题有三:1、交大一附院手术教育时告知患者封堵器不管选择进口还是国产,也不管费用多少,每个封堵器国家只报销一万元。为什么到了宝鸡市就不予报销?2、宝鸡市城镇职工到西安住院医疗报销政策除了起付线不同,报销目录都有哪些不同?难道全省政策不一样?3、为什么没有《转诊单》交大一附院就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