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大寨街道办杜寨村患病村民低保没落实

牧羊人
2019-05-07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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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杨陵区大寨街道办杜寨村一村民代表,我村一村民何红刚患有肾病综合征已有两年多,属于慢性病,长年服药,定期住院,间断浮肿,试问对于这样的家庭国家是不是有政策扶持,可是杨陵区大寨街道办杜寨村村委员会把政策落实了吗?希望各位领导好好查查,把政策真正落实到人,让真正有困难的家庭,得到政府温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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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寨村患病村民低保没落实 杨陵区医保局回复
杨凌示范区
2019-05-10 16:56

杨陵区医保局回复:杜寨村村民代表,你好,你所反映患病村民低保及医疗救助等政策没落实的问题,杨陵区民政局、杨陵区医疗保障局、大寨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经过核查,并当面对杜寨村患病村民何红刚进行政策解答,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低保政策

持有我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我区城市低保标准为55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为6600元/年?人),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何红刚,户籍人口3人,妻子在岐山幼儿园当保育员(月收入2000元),家庭双八百共1200元,年人均收入(2000*12+1200)/3=8400元,其家庭收入不符合我区低保认定条件,无法享受低保政策。

二、医保政策

何红刚2018年1月突发疾病住院,经查患有肾病综合症,其病种未纳入我区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故无法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其住院花费已按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相应政策,分别予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度共计住院6次,总费用91611.94元,新农合报销44384.45元,大病保险报销21319.40元,医疗救助11712.00元,个人剩余自付费用14196.09元。

2019年度共计住院2次,第一次费用3698.24元,新农合报销141.90元;第二次费用1790.13元,因不够起付线不予报销。其2019年住院产生的费用,可继续按照我区政策申请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以及医疗救助。

三、临时救助

何红刚2018年12月因看病花费较大,向大寨街办申请临时救助,根据政策,对其给予7100元救助。其2019年门诊花费仍较大,可继续申请临时救助。

四、救助措施

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医疗费用等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可向街道办事处申请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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