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位于西安市蓝田县三里镇迎宾路玉王府小区,我们为本小区为业主,2011年玉王府小区开盘来我们陆续购买了本小区的房屋,合同约定2013年12月30日交付,房屋延迟交付1年6个月,当时多数业主不愿意办理收房手续,因为合同有约定延迟交付房屋开发商需要支付业主违约金,故开发商用礼品.免交一年物业费为诱饵威逼利诱强迫大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约定办证,至今2019年仍以诸多借口拖延,严重违反法律约定不办理房产证
2,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协助处理我们业主诉求,到底该房产属于何种情况,而不是与开发商一起包庇,互相推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