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咸阳市旬邑县太村镇太村新城业主,我们所有业主从2012年购买太村新城商品主宅和商铺楼盘2016年底交房至今未给我们办理房屋产权登证等手续,2017年初开发商通知部分业主交钱办产权证承诺一年办理完成,止今未能见到任何东西一直问咨询无果后我们自己跑旬邑县城住建局、房管局后答复:问题属实,该问题是因为按照不动登记规则,不动产登记必须坚持房地产一体权利主体一致原则。
发现开发商提供的小区开发资料和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因土地出让时对竞买人无资质强制限定,而在规划部门办理开发手续时要求开发人必须有开发资质,所以土地使用权人聘请了有资质单位进行开发,暂无法为该小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対于我们所有业主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呀,难道就这样被他们继续骗下去吗?我们该怎么办请给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