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黄龙县圪台乡南硷村耕地被非法转让

市民
2019-03-2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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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圪台乡南硷村村民,现将如实向你们反映如下问题

1、2015年1月经南硷村委会与七户村民协商将20亩耕地以每亩3000元价格承租给郭建平,承包期至2028年。作为养鸡场发展七彩山鸡养殖。2018年4月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叫停。在未经村民知晓与同意的情况下郭建平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养鸡场以雅万元转卖给葛洲坝高速路建设集团,现正大兴土木建设中。

2、2016年4月,黄龙县神龙湾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经圪台乡政府协调与南硷村十一户村民以每亩500元价格签订了租期至2028年的旅游开发士地承包协议。承包款每三年交一次,第一轮承包款交至2018年底。但是,该公司承租三年来未进行任何开发利用,未添置一砖一瓦,实为借高速公路建设进行圈地行为。最讽刺的是,在2018年高速路征地中竟然由乡政府出面协调将由村民栽植的树木赔偿款的50%分给该旅游公司。

3、2017年1月,黄龙县乡村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南硷村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每亩500元,租期至2028年,每三年交一次租金,第一轮交至2019年底。但是2018年5月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方延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撤资,该项目土地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被倒手转让给姚姓老板。该士地租赁合同既无法人代表签名,又无鉴证机关鉴证。这就是圪台乡政府主导下的产业开发,枉顾村民根本利益,村民实为不解。

依据以上事实,我们强烈诉求:

1、村委会承包的养鸡场土地交由郭建平经营的养鸡场在被环保部门叫停后本应交回土地,但是郭建平又拿村民的土地转手包给高速路建设方获取巨额利益,大发横财,拿农民的土地做生意,这是变了味的产业开发,我们绝不答应。

2、黄龙县神龙湾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在乡政府鉴证下承包的开发项目,三年已临近过去,没有进行任何利用开发,又没有取得土地、环保的开发许可,实属违法圈地。更甚者在高速路征地树木赔偿问题上乡政府协调要求分给旅游公司50%补偿款,毫无根据,我们很难接受。

3、黄龙县乡村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村民的土地租赁合同既无法人代表签名又无鉴证机关鉴证,且实际开发方为延安水投公司。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属欺诈行为,更有甚该项目无环境、土地开发许可更属违法行为。况且几易其人,我们村民现在不知道找谁说事,这种拿农民的土地当儿戏,想给谁就给谁的产业开发,我们深恶痛绝。

4、田间道路补偿款去向不明,数目不清,村民毫不知情。

5、原村民鲁文明走后的土地的归属、补偿款如何分配,我们村民不明了。

以上问题我们村民期待有关部门能给予合理的答复与解决,还给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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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9-03-25 09:04
已转交 2019-04-04 15:20
已反馈 2019-04-1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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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南硷村耕地被非法转让 圪台乡政府回复
黄龙县
2019-04-17 16:33

黄龙县圪台乡人民政府回复:2019年4月,在接到贵单位反映黄龙县圪台乡南硷村耕地被非法转让的函后,我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由包村领导牵头,乡维稳办、农综站、派出所、包村干部、村支书、村主任密切配合,通过多次走访群众、实地了解情况,查阅档案,就反映的土地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为整合资源大力发展七彩山鸡养殖,圪台乡经过招商引资,成立了七彩山鸡养殖场,公司法人为陆俊东。通过南硷村委会与七户村民协商将20亩地以每亩3000元价格承包给养殖场,承包期到2028年。

直到2016年,公司持续亏本,陆俊东在这期间不断找郭建平借钱周转资金,后来陆俊东无力偿还郭建平资金,就将公司转让给了郭建平,法人也进行了变更。直至2018年,郭建平自己陆续也在山鸡养殖场投资了将近一百万元。

2018年,因违背了环保大方针政策,被环保局叫停,关闭了七彩山鸡养殖场。2018年延黄高速路过我乡,山鸡养殖场的地理位置正好可以被用作搅拌站。经过协商,山鸡养殖场与高速路签订协议,将此地租赁给高速公路2工区当做搅拌站。

二、2016年4月,通过招商引资,黄龙县神龙湾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在圪台乡建设麦豹欢乐谷。为加快项目建设,该公司委托乡政府向南硷村11户村民流转土地,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该协议2016年4月生效,流转土地价格为500元每亩,合同期直至2028年,承包款每3年支付一次。

2016年4月至今,黄龙县神龙湾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已经对规划的玻璃栈道前期基础游乐设施、项目景区道路硬化、高空索道游乐设施开工,共计投资1千余万元,2017年因环保审批手续不全被叫停。并非像群众所说未进行任何开发利用。

2019年4月正好是第一次承包款到期时间,乡政府目前正在积极与该公司协调,向群众打付第二次承包款。

三、2017年1月乡村旅游投资发展公司与南俭村民的土地流转合同,按照每亩500元租赁到2028年,每三年交一次租金,第一年交至2019年年底。该项目实际投资方为延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准备发展水产养殖,2017年至2018年年初预计投资100万元左右,但因市水利人事变动,该公司与当年撤资,不在继续投资该项目;黄龙县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随后进行招商引资,与姚老板签订协议,开发水上乐园项目。

四、高速路占用田间道路补偿款由于机构改革,原经济综合站账户不在保留,新账户还未审批下来,至今仍在乡政府账上,并非群众所说去向不明,数目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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