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汉中市西乡县莲花居委会的村民,在2018年6月我们按照县上的要求尽快完成了拆迁。县上对于我们原来有宅基地的十几户,统一给安排在了北环路旁边。村民的宅基地本来应该由村名自己按照上面的规划图纸进行修建。可是,村上在没经过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由村干部的亲戚下了宅基地的地基。而后村上要求有宅基地的人,每家交16万的宅基地修建费,(如果我们自己修,成本不到6万)。村上说,谁先交谁先修。我想知道这是谁给他们的权利?我们十几户人去县里,县里要镇里解决。可是到现在还是没有解决,我们希望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
西乡县莲花居委会村民宅基地问题何时解决?
西乡
2019-03-11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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