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7日我与际口人力资源(西安)有限公司签订赴韩劳务中介合同,交付人民币三万元,夫妻双方共交付6万人民币,当即联系韩国公司对我夫妻二人进行了视频面试通过,并承诺三个月左右可以好赴韩相关事宜,如果不行全额退款。际口说韩国企业为玩具厂,劳务报酬为230万韩币每月(人民15000元左右)。10月份左右联系,说韩国经济不好,报酬降低为180万韩币每月,收费不降。最终协商退款。至今无果,人去楼空,电话不接。
际口公司开始以高额劳务报酬引诱我夫妻二人签订合同付款,后又以韩国经济不好为由,不能办理,协商退款。但有说退款需要走流程拖延时间,于2018年12月份开始注销公司,准备离开中国。 2019年1月底发现际口公司搬家,而且公司注销,当即拨打110报警,录了口供,但是丈八派出所至今没受理此案件,也不开具任何不受理案件的证明。请求相关部门能为我们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