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19]第02042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1、2014—2016年,主要实施的是农村土坯危房改造政策,县住建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蓝田县农村土坯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蓝政办发〔2014〕53号)《加快农村土坯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3〕109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户申报、村评议、镇审核、县核准”的审批程序,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贫困户,在房屋主体竣工并通过验收后以资金扶持,户均补助1.45万元。
2、2017—2018年,按照住建部〔2017〕192号文件要求,以中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对象户)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
县住建局按照《蓝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蓝政办发〔2017〕53号)文件精神,形成了县级统筹、部门推进、镇街落实、村组配合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格局。成立了县、镇(街办)两级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计划编制、对象认定、项目管理、质量安全、评估验收等工作。同时,县住建局聘请专业鉴定机构,对全县危改对象的疑似危房进行逐户鉴定。C级(局部危房)危房改造户均补助1.5万元,D级(整栋危房)危房改造户均补助5.1万元。
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县住建局通过发放政策“明白卡”“口袋书”、建立QQ群、微信群、干部进村入户、技术人员答疑解惑等措施,积极宣传危改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基层干部对危改政策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增强贫困户投身危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019年,按照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安排,我县主要完成四类对象户新增的农村危房改造。网友可以对照自己的身份信息,确定自己是否可以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同时,网友也可随时向小寨镇危改办或县危改办咨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