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复:接到贵处转来网调字[2019]第02057号关于“万景荔知湾房屋未达到交付标准交付相关问题”的调查函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万景·荔知湾”项目是2011年11月由市城改办批准,西安万景美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景置业”)开发建设的城改项目。该项目位于子午大道与学府大道十字东南角,占地623.67亩,建设规模135万平方米,其中安置楼占地70亩,13.29万平方米,共9栋;剩余553.67亩,120万平方米,分三期开发(一期共16栋楼,33.29万平方米,均层高33层)。
二、调查处理情况
关于房屋层高、竣工验收等问题,建议向长安区建设局建筑质量管理处反映。
关于消防未验收问题,建议向长安区消防部门核实。
关于物业费问题。经查,该小区物业费为1.2元/㎡,已在长安区物价局进行备案。如有异议可向长安区物价局核查。
关于阳台封闭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第十条第一项约定:“下列规划设计变更时出卖人无需通知买受人,买受人不以此为由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包含出卖人对该商品房进行的优化设计,比如:将非封闭式阳台变更为封闭式阳台”。
关于房屋面积问题。房屋面积实测需万景荔知湾项目整体完工后才可进行,但目前有部分商业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完工,为不影响住宅业主正常使用,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付。开发企业表示将加紧商业部分的施工,尽快完成项目实际面积测量。
合同面积与预测报告中面积一致。待房屋面积实测后,若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按照合同约定:误差比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关于卫生间无排气孔问题。开发企业表示交付的房屋卫生间均为明卫,具备自然通风。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相关条款,可不设置排气孔。卫生间随意打孔会破坏外立面保温层以及真石漆外立面,会造成大概率的雨水渗入墙面导致户内墙面返潮甚至积水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