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本人是一名西藏的大学教师,于2017年7月在咸阳三丰阳光城财务处交了购房首付款近18万元,交款前其销售说当年10月月左右就可以交房,交款后立马说公司章子不在,没法开具发票只给了收据。后来一直拖延交房时间(拖延6次),每次询问进展情况销售都是搪塞,不说拖延原因也不明示交房日期,时至今日即将2年,我恳请市政府大胆作为为人民做主,帮我们讨回公道(三丰阳光城楼盘和我同样遭遇情况的有近10人)。
投诉人:陈超
尊敬的市领导:
本人是一名西藏的大学教师,于2017年7月在咸阳三丰阳光城财务处交了购房首付款近18万元,交款前其销售说当年10月月左右就可以交房,交款后立马说公司章子不在,没法开具发票只给了收据。后来一直拖延交房时间(拖延6次),每次询问进展情况销售都是搪塞,不说拖延原因也不明示交房日期,时至今日即将2年,我恳请市政府大胆作为为人民做主,帮我们讨回公道(三丰阳光城楼盘和我同样遭遇情况的有近10人)。
投诉人: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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