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城(棚)改办回复: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办接到您在西部网留言反映华旗东郡项目相关问题后,立即对接项目单位,并安排工作人员赴现场查看。该项目为新城区胡一胡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青山置业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西安福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将群众留言问题回复如下:
一、房产证办理问题
华旗东郡项目是由安置及开发两部分组成的小区,因属城中村改造项目,需先行办理安置楼房产证手续。目前安置楼已完成了室内环境监测、人防、节能、防雷、环保等相关验收,由于3号楼和9号楼存在消防及违建问题,无法通过消防和规划验收。导致安置房手续缓慢,影响开发部分房屋产权证办理进度。目前区城改办和区城中村管理办对消防问题整改和违建拆除工作正在推进中,待处理消防问题和拆除违建后,将加快后续手续办理速度。
二、福润物业管理混乱问题
经现场查看,该小区的单元门禁确有部分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已要求物业公司尽快修复,并张贴告知书,劝导业主爱护公共财物。电瓶车被盗问题建议群众及时报警处理,物业已更换小区内监控系统,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小区内整体保洁良好,绿化整洁。对群众提出的物业公司资质审核及吊销资质问题,应由房管部门管理,我单位无相关管理职能。
三、车位租赁费用问题
经了解,该小区车位分为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两部分,产权车位所有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人防车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中“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之规定,在不破坏人防工程战时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可对外出租,租赁收益人为项目投资人。
该群众反映收取车位租赁费为650元/月,经确认,该项目实际车位总租价为500元/月,分别为物业管理费和车位租赁费,其中物业管理费为150元/月,未超过规定限价,车位租赁费为350元/月,为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定价,无相关定价标准,属市场行为,无法强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降价。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已向业主公示相关费用,由业主自行选择。
所提到的240元/月出租车位一事,是指因14#、15#楼(实施城中村改造前自建房屋)外立面维修,存在安全隐患,地面无法停放机动车。由胡一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安浩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4#、15#楼物业公司)与陕西青山置业公司签署的《临时停车协议书》中约定,上述楼栋居民临时将机动车停放至华旗东郡小区地下车库,但每月租金为300元。且待外立面维修工程结束后,该部分机动车将全部移出小区地下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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