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摊点泛滥 有关部门不监管

山河衣衣
2018-12-28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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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泛滥,在县政府文件禁放禁燃区取缔烟花爆竹许可证一年之久,城区烟花爆竹摊点继续经营烟花爆竹,国家61号令明确规定烟花爆竹公司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为什么禁放区内的烟花爆竹摊点还有烟花爆竹可以销售,是有关部门执法不严,还是烟花爆竹公司老板有关系,并声称勉县只要经营公司货公安局收了回头会给要回来,所以城区烟花爆竹许可证取缔一年之久,违法摊点还能有恃无恐的继续经营烟花爆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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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12-28 10:31
已转交 2019-01-04 16:08
已反馈 2019-01-21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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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无证烟花爆竹摊点泛滥 收缴假冒产品万余件
勉县
2019-01-21 17:34

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回复:今收到网调字(2019)第01041号,网友“三和衣衣”反应“勉县无证经营烟花瀑竹摊点泛滥 有关部门不监管”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彻底取缔了烟花爆竹经营户131家,从2017年11月开始不再给禁煤区内(从2018年起称为禁燃区)的烟花爆竹经营户发放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二、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勉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对禁燃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执法检查,签订告知书,告知烟花爆竹经营户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共签订告知书131份。

三、对无证经营爆竹的行为进行打击,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勉阳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开展执法8次,共对21家无证销售的烟花爆竹店进行了查处,没收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一万五千余件,其中查处勉县李程烟花爆竹经营店,一次性收缴假冒伪劣产品一万余件,已经经由公安部门销毀。

四、目前很多烟花爆竹经营户囤有一定数量的烟花爆竹,短期消除极容易引起不稳定,为了维护稳定,造成不必要的信访事件,需要给经营户一个清货时间,逐步完成烟花爆竹经营的退出工作。

感谢社会群众、网友对烟花爆竹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后,县安监局将一如既往的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镇(街道办)等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对违法行为持续高压打击,欢迎群众对发现的法行为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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