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金陵寺镇房店村收新农合捆绑收取垃圾费

星耀中华
2018-12-04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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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商州区金陵寺镇房店村村民,国家政策好让老百姓参加新农合让老百姓能看得起病,鼓励老百姓参加新农合解决老百姓看病难问题,我们老百姓很拥护感谢党和国家。可是国家政策到了商洛市商州区金陵寺镇政府和房店村委会国家政策就变了味,低保户特困户商洛新闻文件上明确说城乡低保户特困户五保户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和上去年不变,继续享受政策,可以免交新农合费,但是所有的好政策到了商州区金陵寺镇政府就变了味,不但特困户低保户享受不到好政策,反而还要交费而且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也要捆绑强行收取村民垃圾费。

国家不是专门有部门给环卫工发工资为什么房店村委会既不按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好国家政策。反而以收新农合为名即收特困户,建档立卡户低保户,新农合每人110元,特困户和建档立卡低保户和普通贫困户不区分都收110不落实政策。另外每户收取环卫工垃圾费20元,也没有给发票。非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新农合每人220元这都合理,但是每户也是强行收取每户20元环卫工垃圾费,不交垃圾费不能参加新农合。也没垃圾费发票。村

委会这样乱收费行为我们村民去商州区金陵寺镇政府去咨询反映,镇政府要么告知不清楚要么告知找村上。村上干部收垃圾费说是镇政府让收的。对于商州区金陵寺镇政府和房店村村委会这样对待特困户和建档立卡低保户全体村民强行新农合捆绑垃圾费。这样的乱收费合理吗?坏卫工有国家给环卫工发工资为何还要收取我们全体村民垃圾费,还新农合捆绑垃圾费。不交垃圾费不准参加新农合。我们商州区金陵寺镇房店村全体村民要求金陵寺镇政府房店村委会归还村民20元垃圾费。落实新农合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家政策对特困户,建档立卡低保户的新农合政策落实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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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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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18-12-18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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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店村收新农合捆绑收取垃圾费 商州区政府回复
商州区
2019-01-02 17:51

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2018年12月18日接到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的商州区金陵寺镇房店村收新农合捆绑收取垃圾费问题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核查了解情况,现就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金陵寺镇房店村所收的20元费用为2018年和2019年两年的卫生费,收费依据为《关于商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商州办字〔2017〕260号),收费标准为:10元/户/年。具体内容参照《商州区金陵寺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度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金政发〔2018〕93号)文件精神。

根据商洛市新农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村居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筹资工作的函》和商州区《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村居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9年度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220元,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享受省市区财政补助共计120元,个人自筹100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合;农村低保对象按收、补两条线,2019年参合资金由镇办全额收取,民政补贴部分通过一折通打入个人账户。经调查,金陵寺镇严格按照市区文件要求开展新农合筹资工作,个别群众对新农合筹资过程中存在的不同缴费标准产生误解,是因为政策宣传不全面、不到位导致,群众参保农合疗与收取卫生费无直接关系。区政府要求金陵寺镇进一步加强镇村干部工作方式培训教育,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群众形成自觉缴费的意识,共同营造美化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在此,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对我区人居环境和新农合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下一步,我区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和公众信息平台进一步扩大新农合政策宣传面,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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