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甘溪镇大岭台村二级路建设损坏民房无人管

李明会
2018-11-30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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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甘溪镇大岭台村的一个普通老百姓。因为旬小二级路二标段四局施工队在施工时将废渣堆积在我家门前的水沟内,导致水沟堵塞形成堰塞湖,经过长达18个月浸泡,致使我家房屋地基下沉,房屋多处出现裂纹,墙皮脱落,大梁及承重墙也不同程度出现损坏。现在我们每天住在这栋受损的房屋里,每天都是提心吊旦的,每逢下雨,房屋多处渗水,我便整日整夜不能入睡,不知道那一天房屋会不会坍塌?如果坍塌了我该住在何处?又该如何生存?我只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不知道为什么要将这条水沟做为弃渣场?也不知道将这条水沟做为渣场是否做过环评?是否做过地勘?

房屋对我们老百姓而言是一辈子的大事, 希望政府能解决我们居住房屋的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为我们百姓排忧解难,我们将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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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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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11-30 09:18
已转交 2018-12-0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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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台村二级路建设损坏民房无人管 正进行监测
旬阳市
2018-12-04 11:01

旬阳县甘溪镇人民政府回复:贵部转交我镇李明会在《民生热线》发帖反映“旬阳县甘溪镇大岭台村二级路建设损坏民房无人管”舆情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贵部转交的舆情件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旬小二级路征迁工作组进行调查。经查,发帖人系甘溪镇大岭台村二组村民李明会,李明会曾以房后弃渣场积水损坏房屋一事向我镇及旬小二级路一标段项目部反映弃渣影响其房屋安全请求处理,我镇多次派人会同旬小二级路指挥部工作人员、旬小二级路建设项目部工作人员实地勘察,经实地勘察弃渣场对其房屋并未造成影响。因该李坚持其房屋因弃渣场受损,为此,旬小二级路一标段项目部对李明会房屋已设立监测点进行监测,如在弃渣场使用中确实给其房屋造成损失,则与其进行协商赔偿;如未达成协议,则启动第三方鉴定,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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