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曳湖镇冯家村九组在可耕地上建公墓

2018-10-29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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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惊闻西安市蓝田县曳湖镇冯家村九组,发生一起在可耕地上建公墓事件。让人吃惊,让我愤怒。

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为了生活,外出打工养家糊口。可是对土地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国家三令五申确保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不能逾越,它是养活我们十四人的最基本保证。可是每到逢年过节,我回到村里,看到大片土,建猪圈,鸡厂,我感到痛心和不安。我们以后吃什么,靠从美国佬那进口,能放心吗?

就拿这次曳湖镇冯家村九组耕地建公墓来说,那么好的一等水平梯田地,是七,八十年代学习大寨时平整的,是老一辈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财富,也是长庄家的好地。现在农村平时空心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留下的都是老弱妇幼残的人。冯家村村委会和九组组长在没有上面政府批文,在没有召开群众大会,在没有征得全起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在冯家村九组一等级梯田地上修外村人的公墓。为了自己私利,置广大群众利益不顾,必然激起民怨。

耕地上建工墓天理难容,国法不容。让这样目无法纪,以权谋私的人坐在基层领导位上是民之悲,国之难呀!望蓝田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赶快前往处理,彻查事件内幕,还冯家村九组村民以公道。回复耕地原貌,法办相关人员。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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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2018-11-05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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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湖镇冯家村九组在可耕地上建公墓 蓝田县回复
蓝田县
2018-11-05 16:23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18]第10111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洩湖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由于洩湖镇移民搬迁项目占用冯家村四组土地,因工程项目需要迁坟150座,但四组已无可用土地,经冯家村两委会与组上协调,决定在冯家村九组征用3.6亩土地用于迁坟,每亩按照相关文件标准给予补偿。2018年10月底前镇村已将补偿款发放到被征用土地群众手中。

目前,洩湖镇及冯家村两委会已多次召开群众会,积极同群众解释沟通,争取群众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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