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鸣犊街办新师村村主任家属违建养猪

周旭豪
2018-09-29 09:01
点击数:

新师村村主任家属再可耕地倒建筑垃圾,建房,在抗旱井房养猪,在本村有违建5亩有余,以政府名义给抗旱井拉动力线200余米,结果给自家养猪厂用,听说养猪场政府给补贴20多万,群众敢怒不敢言。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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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9-29 09:01
已转交 2018-10-12 11:02
已反馈 2018-10-22 16:09
已反馈 2018-10-2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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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新师村村主任家属违建养猪 违建已全部拆除
长安区
2018-10-22 16:09

长安区鸣犊街道办事处回复:自收到你处转来的网调字〔2018〕第10010号关于网友反映“长安区新师村村主任家属违建养猪”情况的函,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此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反映人基本情况

姓名:周旭豪

性别:男

所在村:鸣犊街道新师村

从事职业:农民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问题:网友“周旭豪”反映称,长安区新师村村主任家属违建养猪问题

诉求: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反映案件的详细调查情况

网友反映的我街办新师村村主任家属违建养猪问题,经调查,该猪场为新师村村长周运牛的姐姐答江江所有,2017年,我街办曾就该猪场违反规定养殖问题进行过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12月30日,街办与答江江签订了关于师二村猪场拆除及土地复耕协议书,协议约定:猪场原址建筑物及猪场新建地址建筑物截止2018年元月20日由答江江完全拆除并清理完毕,不得遗留任何建筑物及垃圾,土地复耕到位。拆除费用及地面设施损失由答江江个人承担。拆除工作在通过村委会、街办及上级部门验收后,由街办给予适当的猪损补贴款。

经街办实地核查,新师村猪场原址建筑物及猪场新建地址建筑物目前已全部拆除完毕,拆除垃圾已清运到位,截止目前无私自饲养猪的现象发生。2018年10月22日,街办工作组再次到达新师村拆除后的猪场现场进行实地检查,要求答江江等责任人,对拆除的土地进行进一步植绿复耕,清运垃圾及乱推乱放,消除视线范围内的一切污染垃圾,确保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对猪场附近抗旱井房周围堆放的石棉瓦、建筑杂物、杂草等物品,限期清理清除,恢复原貌。

下一步,我街办将继续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确保猪场整治达到整改要求,进一步提升标准,复绿复耕,坚决杜绝此类违规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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