矗立于居民住宅区之中的废品回收站让小区住户苦不堪言

郑岭
2018-05-14 11:59
点击数:

您好!我们是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羌城春天、锦浩名居、周边散居的住户,现将我们居住的周边环境向您做予汇报。

废品收购站本应给人民群众生活提供便利,但坐落于宁强县七星街的废品收购站却长期扰民,废品排放出气味刺鼻,粉尘盖天,小区住户无法开窗通风,随意堆放的易燃物品离周边居民楼不足5米,废品收购车辆经常占用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生活在此的居民苦不堪言,我县为省级环境卫生达标城市,但隐藏在小区内的废品收购站站却给宁强人民脸上抹黑,废品长期堆积滋生鼠患及病菌,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废品收购站不顾及宁强人民群众的健康及生命,更不顾及宁强创卫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噪音扰民要求,消防安全要求,疾病控制要求。周边群众多次联名向有关部门反应无果。为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日益提高,杜绝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避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早处理埋藏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定时炸弹。

小区居民2016年、2017年曾3次联名将相关联名书递交至县政府办、信访局、环保局,甚至在2017年向环境卫生督察小组反映过此情况,在相关部门收到信件后,仅仅是用摄像机照相机拍摄下现场整改的证据,走后依然横行霸道经常占用公用车道装卸废品等。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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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5-14 11:59
已转交 2018-05-16 11:55
已反馈 2018-05-25 11:16
已反馈 2018-05-25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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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废品回收站让住户苦不堪言 堆放物已清理
宁强县
2018-05-25 11:16

宁强县人民政府回复:2018年5月15日,收到贵网转来网友“郑岭”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中反映“住宅区废品回收站让住户苦不堪言”(网调字〔2018〕第05083号)的问题,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等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废品回购站的基本情况

该废品收购站位于县城七星街北面羌城春天小区西侧私人住宅院内,名为刘玉梅再生物资回收站,法人刘玉梅,于2015年11月9日在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备案,注册号为612326620058417。经查,刘玉梅于2015年与场地主人签订了租期10年的房屋场地租赁协议,租金30万元,并于入住前(2015年)一次性付清。该废品回购站主要回收废纸板、废弃铁皮和玻

璃。按照有关规定,该回收站属于个体经营性质,在登记注册时省去了环评等前置手续。

二、网民提出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1、关于噪音问题,主要是回收的啤酒瓶和铁皮等物品在分类、机器打包和装卸过程中碰撞产生的噪音。收到调查函后,县环保、住建等职能部门再次对刘玉梅进行约谈,按照相关规定对回收站的物品装卸、分类、机器打包时间段定为8点至18点,期间12点至14点(夏季15点)休息,其他时间段严禁作业,避免噪音扰民。

2、关于该回收站在门前空地乱堆乱放废旧物品及停靠装运车辆问题属实,对此,我县城建监察大队先后多次对该站进行专项整治,严防其占用消防通道,目前,回收站已将院外空地的堆放物清理干净。

3、关于消防安全问题,县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县消防中队对该站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已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该回收站已配备了消防灭火器材。

4、关于环境卫生问题,主要是回收的啤酒瓶未进行清洗,搁置一段时间后产生的气味。对此,我县环保局已责令其修建了自来水池,用于部分废品的清洗,消除异味,并要求其做好灭蝇灭鼠等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对该废品回购站的监管密度,严防其占道经营,并加强环境卫生监管。同时积极协助其另选场地经营。

感谢贵网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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