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三水雅居小区电费一度8角钱 违规收费几时休?

2018-05-0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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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咸阳旬邑三水雅居小区的居民,我县各小区电费普遍由物业代收,老小区0.7元一度,新建的小区0.8元每度,中间差价高达60%。

近期我县电力局发文居民直接从电力局购电,0.49元每度。广大群众都很兴奋,认为政府机关敢于碰硬,做到了从人民利益出发。可稍微大点的小区,物业为了继续昧良心赚取电费的差价,拒绝移交。电力部门也是一种爱交不交的态度。

我实在想不明白,明明违法的事情,为什么能堂而皇之的存在,且存在这么久。为什么政府部门明明是为百姓做个好事,办个实事,就是办不下来。在网上查了一下,这种现象普遍存在,望领导能责成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这个问题几乎关系到每一个居民的切身利益。或许真的在我省率先解决了,也是我省政府为民服务的大功一件哦!!!!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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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5-04 14:31
已转交 2018-05-07 14:07
已反馈 2018-05-0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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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雅居小区电费一度8角钱 旬邑县电力局回复
旬邑县
2018-05-07 14:09

旬邑县电力局回复:2018年05月04日,在陕西新闻网发布的“旬邑三水雅居小区电费一度8角钱违规收费几时休?”的信息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我局在2018年1月15日开始,按照《关于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改造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6号)文件要求对全县 78个住宅小区送达了该文件并向小区物业办讲明了政策,小区物业办均进行签收,大多数小区物业办表明不愿意移交;其次与2018年4月16日向旬邑县住建局送达了“关于旬邑县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相关事宜函”,同时对全县78个小区进行了供电设施以及客户数量统计,对电价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县城区域内大多数小区向业主执行电价均在0.7元--0.8元不等。截止4月18日,除湫坡头镇永辉小区、湫坡头粮站城关社区劳司家属楼和农行家属楼、赵虎民等19个小区共计832户愿意移交供配电设施外,其余小区均不愿意移交。

我局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价商发[2017]78号)文件要求,对住宅小区均执行居民照明电价(0.4983元/度),未违反国家电价政策。

二、防范措施

针对此事,暴露出我县各住宅小区业主对《关于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改造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6号)文件内容不清楚,加之各个小区物业办不愿意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供配电设施移交,引起小区内客户电价高出国家规定,增加了客户经济支出,建议政府相关部分出面协调各个小区进行供配电设施移交工作,确保小区客户电价执行到位,减轻小区客户经济负担。

现就群众反映“旬邑三水雅居小区电费一度8角钱违规收费几时休?”事项特向您们给予回复,对此事已圆满解决。感谢您们对我们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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