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电力局回复:2018年05月04日,在陕西新闻网发布的“旬邑三水雅居小区电费一度8角钱违规收费几时休?”的信息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我局在2018年1月15日开始,按照《关于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改造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6号)文件要求对全县 78个住宅小区送达了该文件并向小区物业办讲明了政策,小区物业办均进行签收,大多数小区物业办表明不愿意移交;其次与2018年4月16日向旬邑县住建局送达了“关于旬邑县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相关事宜函”,同时对全县78个小区进行了供电设施以及客户数量统计,对电价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县城区域内大多数小区向业主执行电价均在0.7元--0.8元不等。截止4月18日,除湫坡头镇永辉小区、湫坡头粮站城关社区劳司家属楼和农行家属楼、赵虎民等19个小区共计832户愿意移交供配电设施外,其余小区均不愿意移交。
我局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价商发[2017]78号)文件要求,对住宅小区均执行居民照明电价(0.4983元/度),未违反国家电价政策。
二、防范措施
针对此事,暴露出我县各住宅小区业主对《关于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改造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6号)文件内容不清楚,加之各个小区物业办不愿意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供配电设施移交,引起小区内客户电价高出国家规定,增加了客户经济支出,建议政府相关部分出面协调各个小区进行供配电设施移交工作,确保小区客户电价执行到位,减轻小区客户经济负担。
现就群众反映“旬邑三水雅居小区电费一度8角钱违规收费几时休?”事项特向您们给予回复,对此事已圆满解决。感谢您们对我们的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