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办刘家底村妇联主任户新霞同志,身为村干部却带头违法,现反应两问题:
1.村东头和洪庆堡村交界处本是他家的自留地,可是他却随意圈建围墙并在内盖房屋存放废弃轮胎用于收租,请问这样合法吗?有批复吗?根据一户一宅的规定,如何处理?
2.村中间户新霞和周某的宅基地中间有尽5米宽50米长的生产便道,此便道的历史和刘家底村的历史一样长。可是就在今天。他竟然公开在这条便道上开挖地基用于建房,在法治社会的今天,这样无法无天,是谁给的胆子?他有各种手续和批复吗?随意改变土地性质,没人管吗?
还请组织部门予以核实处理,同事希望领导们从办公室里走出来,到基层看看听听草根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