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0日下午5点左右,在三门十字维纳斯婚纱摄影店内,我被两、三个人一顿暴打,于是我拨打了110求助警察出警。
事情起源于2017年9月30日,通过微信朋友圈看到集赞可免费在此店内领取玻璃水杯,也就微信转发了,到店之后,店员告诉我要交十块钱才可拿走玻璃水杯,在我犹豫之时,她又告诉我交300块钱可免费拍照片(24寸放大加框、六宫格照片墙各一组),等取照片时三百块钱退还于我,然后又给我看了别人已交订金的单子(厚厚的一沓票本),想着白纸黑字写的很清楚应该不会被骗,所以我也就交了钱。
事后我打电话预约了好几次,都回应我预约已满让我等。直到2018年3月30日下午我又打了电话,而电话那边告诉我退款是不可能的,于是我跟朋友一起来到了店里,对方的态度很坚决、很强硬的告诉我:现在换了老板,三百块钱是不可能退还的,110、法院、工商你随便报。
看到如此恶劣的态度根本无法继续交流,我选择了报警。而就在等待民警期间,两位男店员对着店内所有贴有维纳斯的标签撕了起来,我们见此状况就用手机拍了照,结果戴眼镜那个男的就抢了我朋友手机同时用手紧抓着我的胳膊强行将我们赶出去,还骂了‘别给脸不要脸、你个球东西、信不信手机给你砸了’等恶语。
看见吧台放着的红色印章仍然是维纳斯婚纱影楼,心里想着用手机拍下来,但还没拍就被穿绿色毛衣的那个女店员实施了人身攻击,先是用手将我的面部和手腕部位抓破了皮,又朝我肚子连踹了几脚,当时我被重重踹摔倒在地,鞋、包、手机也散落了一地,接下来的事情,我的意识就很模糊了……
家人把我送到了周至县人民医院进行了治疗,医生的诊断结果是脑震荡、腹部损伤、皮肤软组织损伤。
事情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想想当时被打的情形,至今我还是心有余悸,而那些打人者一直从未露面,相信受害者肯定不只我一个人,或许在各种恐吓和威胁之下而选择了自认倒霉。以上叙述是整个事件的经过,天地良心,无一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