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和平书记:
我们于2015年贷款购买了陕西中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位于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16号的中贸广场15号楼,房屋在该楼六层,西面和北面窗户外是商场屋顶。
我们反映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主要问题:
1、开发商不兑现承诺,造成两个窗户不能打开对流空气。购房交款时,开发商承诺“窗外阳台将做成景观,都会种上草坪和绿植并会请专职人员管理,开窗便是景…….”
时过两年至今日,透过窗口看到的阳台已成为垃圾平台,四季蚊虫满飞,臭味难闻,大多是楼上的住户将垃圾丢放在平台上,窗户外是邻居家卫生间的垃圾就和打包的快餐盒,窗户旁边下水通道被保洁工作人员收集的杂物堆放的严严实实,完全没有公司整体管理的形象。
2、房屋逢下雨下雪,阳台向室内渗水严重。
2015年10月,在中贸物业管理公司交房后第二个月,发现房屋北面整个墙体由观平台外向我们房屋室内渗水,大约有20米长,40公分高,我们反映后物业工作人员上门登记取证后,答复处理维修防水不好造成的问题。
二年时间过去了,我们没有盼来物业公司维修部的工作人员,在这期间房内的壁纸长时间被水侵泡连同墙体严重脱落,导致家人没办法正常居住,先后三次自己更换墙纸,我们自己花钱雇请社会上人维修过一次漏水渗水问题,但只能在墙体表面做一般处理,事实上处理解决不了房屋修建时的质量差问题,北面整个墙体涂料成粉末装脱落。
3、陕西中贸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互相推诿踢球,对主户极不负责任。两年半的时间过去了,物业给我的答复仍然是已经上报了公司销售部,销售部说己上报了建设部,结果是无人出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