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2月11日在千阳县讯峰手机卖场花1800元买了部手机,当时因疏忽没有开发票,现在我想补开发票,可卖场老板说不开发票,如果要开,必须让我缴纳税款后才给开,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帮助解决。谢谢!
千阳县国家税务局回复:网友“海洋”系我县某单位职工,2018年2月11日在千阳县讯峰手机卖场购卖华为手机1部,当日未索要正式发票。3月份,因手机电池问题,返厂检测。4月5日,因返修手机未到,与店主发生纠纷,店主报警(附报警情况受理、处理登记表)。4月8日,该网友又在陕西省网络名专栏—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中询问“讯峰手机卖场销售手机不开税务发票”的情况,提出索要正式发票的要求。
经与店主任慧娟了解,该网友先称开具发票要开具到单位,被其拒绝,随后要求开具到个人,因自己出差几天,耽搁数日,表示即日开具,并上门送票(附发票复印件)。
事后,与网友联系对接,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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