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6日早上8时12分左右,本人驾车在莲湖区草阳村十字正常行驶途中,被陕A5CH11的斯柯达轿车恶意变道后剐蹭,事故导致本人车辆前保险杠和翼子板受损。剐蹭后该车随即肇事逃逸,为避免交通堵塞,我在将车停到路边后随即报警。
西安交警莲湖大队民警接警后,以警力不足、需处理路面事故为由拒绝出警 ,也拒绝本人开车前往事故中队报案,称排不上队来了也无人受理,周一再来事故中队,随后不耐烦的将电话挂断。之后我多次电话沟通,该警察态度不好,无奈只得同意周一报案。
周末西安大雨,导致本人车辆受损部位部分痕迹被冲刷。3月19日周一早上9点,本人前往西安交警莲湖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在站着填写完受理材料后,该民警才开始调取对方车辆信息同对方车主联系,电话沟通中未告知对方交警身份,仅一般询问对方是否叫XXX,车辆是不是你本人的后,就被对方以打错了为由挂掉。
随后交警称联系不上对方,再没有采取任何方式试图同对方取得联系,更没有联系对方保险公司,只是让我回去等待,他给对方寄挂号信。等待期间,我给交警看了我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在事实如此清楚,证据如此确凿的情况下,交警竟然认为对方的肇事逃逸不成立,认为对方都不知道发生剐蹭,本人对此强烈不能接受。
当天下午,我通过保险公司的双方通话,同该车主取得联系,该车主态度恶劣,声称他的电话号码没换过,交警那查的到,如果我有证据就去报案,让交警跟他联系,就挂断了电话。我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了交警,交警继续推诿,让我提供手机号码给他,他才能联系。我反问道为什么你不能联系保险公司?该交警称联系保险公司需要相关手续,让我仍等他挂号信联系对方。
敢问,一个普通公民都能想尽办法和对方取得联系,堂堂的政府机关,拥有执法权和技术手段却显得无能为力,我不知道到底是这种主观上的严重不作为导致客观上的执法困境,还是交警部门长期的懒政怠政导致肇事车辆气焰嚣张。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党风政风何时能清,天网恢恢焉能不漏?
今天距事故已经三天,我不知道还要等待多少个三天,也不知道多少个怕麻烦的人民群众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才能让交警大队对人民群众的利益熟视无睹。希望立警为公,执政为民不是一句口号,只能看着、听着,却不能摸着,捧着。望胡书记明察秋毫,铁腕治警,让更多像我一样跑了两趟的人,能不再跑第四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