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年华小区未达到交房条件强制业主收房

小民一个
2018-02-07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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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阿房二路的梧桐年华(远景城)项目1、2、7号楼未过交房条件,强化要求业主1月31日交房。其中在没有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情况下开发商提供虚假备案文件欺骗业主收房。各楼层消火栓位置设置在门后,开门后门把手直接碰撞消火栓玻璃,许多已破碎。物业费在各种途径宣传为1.2元,但实际收房后涨至1。5元,小区公摊电费没有按照实际用量收取费用,而是设定按建筑面积算每平米0.23元。请政府严查,给群众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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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2-07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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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2018-03-21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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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年华小区强制业主收房 沣东新城管委会回复
沣东新城
2018-03-21 18:22

沣东新城管委会办公室回复: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各分项验收已经完成,项目水、电、气、暖、路、通讯等基础配套均满足交付使用条件。我们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开发企业按照业主要求对交房流程进行调整,不存在强制业主收房情况。按照《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约定,如果业主认为开发商违反了合同,可以拒绝收房,对于延迟收房造成的损失,业主可持合同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该项目各楼宇楼层消防栓位置的设置均按照消防要求施工,符合消防设计审批。在2018年1月28日业主座谈会上,开发商已将该情况进行了说明。对于受影响的入户门,已要求开发商必须在消防栓附近加装门吸,消除安全隐患。

按照西安市物价局[2015]29号文件的规定,非保障性住房、办公用房物业服务费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梧桐年华项目属于商品房,物业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收费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约定执行,并已报备,物业费收费符合要求。

该小区的正式供电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共区域内的电费暂时按照西安市高层住宅正常使用量的预估量(0.23元/月/㎡)进行核算。下一步,在正式电接通之后,小区公共区域会加装电表,供电局会对全年的公共区域电费进行统一核算,物业公司将根据核算结果对电费进行分摊,平均到每一户业主,届时会结合业主前期已缴纳的费用,对业主所交的电费进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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