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管委会办公室回复:贵网站《民生热线》栏目于2018年2月1日转发我委关于“石木良反映村民土地分配款遭村组扣留”(西部网网调字[2018]第01163)问题的舆情已收悉。经我委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1.要求王寺村组支付其家庭自2005年到2017年6月期间未领取的村中各项土地出租分配款累计118165元整(不含2011年、2012年度的村民待遇分配款);石木良最新诉求提出按自己核算未领取分配额199500元计算,并要求按6年年利率24%的要求付给利息287280元,及要求给付上访、误工等费用合计120000元,共合计506780元。
2.反映王寺村组多年前无正当理由先后非法收回其家庭8.6亩承包地的问题。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1.关于信访人石木良反映的2005年到2017年6月村中各项土地出租分配款未领取问题。王寺街道党工委成立了石木良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小组,进驻王寺村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先后通过与王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小组长、四组原组长等相关人员座谈,实地查看村组2005年以来相关账表资料,最终核实石木良未领取的土地出租分配款总计118165元整;石木良本人认为未领取的土地出租分配款总额为199500元整。在王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王寺村委会的共同努力协调下,村组干部同意从人道主义出发,按信访人最终认可的土地出租分配款总额进行支付,并多次督促其前往村组办理领取手续。但石木良仍拒绝领取,并重新提出让王寺村组按社会借贷利率标准,支付其从2005年开始至今未领取分配款产生的利息,及其上访的花费、误工费等等。对此,工作小组一方面与其积极沟通,劝其及早领取土地出租分配款,尽快解决该问题;另一方面对其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其通过司法途径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因此,信访人反映的2005年至今未领取到土地出租分配款的问题,并非村干部故意扣留,而是信访人拒绝领取。
2.关于其反映王寺村组多年前非法收回其8.6亩承包地的问题。据了解,此事历史久远,据相关村干部回忆,当初尚在长安县时,村组为了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共同致富,作出一项集体决定:将本村全体村民的承包地统一收归集体管理,统一出租经营,按年统一分配土地收益。因此,王寺街办认为石木良反映的王寺村组多年前非法收回其家庭8.6亩承包地的问题,其实是村组顺应时代经济发展趋势作出的集体决定,事实证明这些年来广大村民普遍从中获益,普遍拥护这一集体决定。实木良本人2005年以来也曾多次领取年度土地出租分配款,也说明其从行动上认可和支持此决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经过不断努力,该信访案件已基本调查清楚,也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工作小组和王寺村委会积极协调尽快处理该问题,同时继续对信访人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其通过司法途径合理合法解决诉求。
感谢贵网一直以来对我委工作的支持,并欢迎继续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