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4日商南县过风楼镇人民政府回复继续造假,针对梅园小区是“分散安置”还是 “集中安置”问题上,答复含糊其辞、前后矛盾,镇政府对媒体的回复并不客观真实,镇政府也不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存在欺瞒哄骗嫌疑。
梅园小区建设于2011年,总共135户搬迁户,按照《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第九条,“凡在30户以上的均属集中安置”。省政府文件规定非常清楚,过风楼镇政府回复新闻媒体却变成了“梅园小区属分散安置”。
早在2017年11月10日梅园小区居民方录华(本名是方禄华,村干部盗刻印章,名字 都刻错成了“方录华”)申请过风楼镇政府信息公开,白纸黑字红公章说清楚梅园小区是 “集中安置点”。2018年1月媒体曝光之后,过风楼镇政府又改口“梅园小区移民搬迁户属分散安置”。
镇政府故意含糊分散安置、集中安置原来还有惊天内幕!这其中的猫腻还要通过解读省政府文件《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才能找到答案。
商南县过风楼镇徐家店社区梅园小区搬迁户135户,依据《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第九条,可以确定为:梅园小区是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第十六条 建房补助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一)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由搬迁户按照不同的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建房所需其余资金由各级财政补助并整合项目资金统筹解决。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按照规定面积,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安排解决。(二)分散安置按每户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看完政策原文才知道,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移民搬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补贴标准截然不同。梅园小区挂的是集中安置的名号,按照分散安置补助标准执行。搬迁背后涉及的惠农资金着实不敢想象。
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对于农村农民而言,集中安置也好,分散安置也罢,移民搬迁好政策都是为了改善农民民生,然而某些村干部从中做了手脚,好端端的惠民工程变成了某些村干部敛财工具。从贫困偏远山区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到乡镇附近又遭遇村干部欺压,好一幅 “刚出虎口,又入狼窝”,农民困境并没有得到改变。分散安置移民搬迁每户补助资金3万元村干部以存单形式自行存取,梅园小区居民根本就没有见到银行存单,搬迁户的存单是红色还是绿色恐怕只有村干部知晓。村干部侵占搬迁户资金,每户60500元,130多户,总共就是700多万元。
资金兑付问题的核心关键在于:搬迁户本人根本就没有领取补助资金。协议可以造假、印章可以盗刻、资金可以冒领、名字也是村干部代签,资金也是村干部领取……村支书背地里私村支书背地里私自雕刻群众印章数百个冒领惠农补贴资金,村支书把补贴款存单自己统一保管,不向村民发放,村干部社装满布袋存折到信用社自行取款,涉嫌构成贪污罪。
梅园小区搬迁造假之处有五:
村干部盗刻梅园小区居民印章,最典型的是“方录华”姓名雕刻错误。
村干部盗刻非小区居民印章,例如:陈长宝、陈家银、樊子玉、吴厚福、吴厚成、吴厚斌、母德军、姜峰、姜世国等群众根本就不是梅园小区居民,村干部盗刻非小区居民印章怎么解释。
搬迁协议内容“陕政办发[2014]47号”政策文件,签署日期:2011年7月20日,2011年可能出台2014年文件吗?
搬迁协议三方代表签字系一人笔迹,搬迁户、镇长、鉴证机关三方签名一人书写。
搬迁户补助资金遭遇村干部克扣截留侵占,梅园小区残疾户残疾补助资金遭遇村干部截留。村干部私自存取各种惠农补贴,农民本人不签字,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