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6晚上19点31分,我方车牌号陕D ST632被后方无牌车辆追尾,对方车辆为吉利远景x6,我方报事故电话122,接警民警张警官认定后方吉利远景全责,协议书签订为对方负责修车和赔偿我方损失一千元,目前我方在4s定损为2600元(对方只有交强险),目前我车还扔在4s店,对方无牌肇事车辆已经逍遥法外。
当时交警队把这辆无牌车辆扣押了,结果第二天就放行了,而我的车就没人管了,我当时问张警官,我修完车联系不到对方咋办,张警官对我说:那我是干啥的。那么今天肇事车辆玩失踪,为何交警队不闻不问。
我把我的疑点发下,第一:交警队出警为何不出具责任认定判决书,我甚至连案子撤了都不知道,交警队说我撤案了,但是我根本没有撤案啊,第二:交警让我画押,说协调完毕跟交警队无关,那么协调结果没完成,为何交警队就不管了,第三:对方有我的所有证件留影,而为何不给我提供任何对方信息,甚至连身份证都不给我留影,还让我自己协调,对方电话一挂,我连找谁都不知道,第四:对方为无牌肇事车辆,为何扣押的时候我在场,放行的时候跟我都不说一声,毕竟我们都是双方责任人,第五:对方无照上路,交警队为何没有任何处罚,出事后大摇大摆走了,而我还要被交警因为前面没有贴实习牌而罚款。(后面贴着),第六:我没有撤案,交警队却一再说我撤案了,那么对方又提供不了撤案证据,第七:整个事情处理交警队完全偏袒对方,态度蛮横,请咸阳市督察为我做主,还好人一个公道,惩治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