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一位木材商户。购买了宝鸡市凤翔县吕忠杰老人承包的600亩经济林,木质为刺槐。
2017年11月20日林木所在地凤翔县米杆桥镇汤方庙村委会审核盖章并签字后,我们报送到了凤翔县林业局,按林业部们惯例最多几天采伐证就批下来了。可这次林业局把我们审办材料推到凤翔县委,被县委领导把他们批评了一顿,说这是林业局专管的事,推到这里干什么?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怪事。
后来我才知道吕忠杰曾向上级反眏过林业局存在的问题。林业局这次估意刁难。眼看天气越来越冷,已快10天了,林业局还是借口拖延。在此希望各级领导特别是有关单位予以协调解决为盼。
纵然他过去说过局里事情,如正确局里采纳,如说错了可对其批评教育,那怕处罚,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局里刁难人家卖林算什么事。林业局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窗口单位,因为与某些群众有磕磕碰碰就停止工作,或着变相不认真工作这怎么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