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5月12日和2016年10月7日分两次向梵思诗美容美体中心充值5960元和5400元预付卡,购买该中心提供的排寒湿按摩服务20次和乳腺疏通30次,共计11360元。
我在使用服务过程中于2017年10月22日发现身体出现异常反应,于10月31日去医院做检查,医生不建议再继续进行任何理疗服务。
我在11月26日到该中心,要求对未服务的项目进行退款,其中包括排寒湿服务1次,金额是298元;乳腺疏通18次,金额是3240元。退款金额共计3538元。店面负责人马女士以格式化条款“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和“如退款,则按单次服务价格333元折算”为由,拒绝退款或仅退款2064元。店家以格式条款做出了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我认为这侵犯了我在消费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要求店家退款35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