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书芳(电话:13564970590),今年45岁,家住华阴市岳庙办王家河村一组,家有5口人(丈夫、儿子、女儿,我和婆婆),我和丈夫在外打工流浪多年,如今因丈夫腰部在外打工时受伤,女儿到了上学年龄,加上80岁的婆婆身体不好,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要回家安顿。然而家里无房,无家可归。
我于2017年11月6号在自家的宅基地建房,2017年11月20日11时,被乡土管所、乡政府、司法三家联合执法中将我正在建设中的四檐齐的墙推倒,变成一堆废墟。我的宅基地是村委会卖给我的,并且2017年已经确权。左邻右舍与我同样购买性质的宅基地都已经盖房了,为啥唯独我的宅基地不能盖?——我的宅基地不在公路边,也没有在地里、不在旅游规划用地内。
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20日拆除我家在建房的过程中,围观的村民情绪都很激动,群众感到气愤的焦点是:执法人员太过份,我们一家是王河村人,在自家的宅基地盖房子,为什么不能盖?你得有个说法?听到群众议论,执法人员威胁群众说,再说就将地基挖掉,谁再说就将谁带走。没有执法证明,没有看到相关红头文件,只是说政策不让盖房子。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将事情调查清楚,主持公道,赔偿我们有关损失,还我们一个说法。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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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岳庙办王河村房屋被强拆 属违建拆除合法
华阴市国土资源局回复:2017年11月24日,我局收到你办转来网络媒体舆情答复单,反映岳庙办王河村一组村民房屋被强拆,请政府给个说法的问题。我局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对当时强拆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就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17年11月13日,我局接到岳庙办通知,岳庙办王河村有三户村民在违法建房,随后我局岳庙国土所执法人员和岳庙办事处工作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了制止,违法地点位于310国道以东、观北村委会以北,共有王河村王孟站、李书芳、王和平三户群众在违法施工。
经查,这三户违建都无政府合法用地批复,属村上违法私自买卖取得。我局执法人员向其说明了其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要求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拆除违法占用土地的建筑物和设施,恢复土地原貌。但该户不仅不听劝告停止施工,反而利用周末加快施工进度,对此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我局于2017年11月20日联合岳庙办事处、城市管理局对岳庙办王家河村三户违法建筑进行了联合拆除,防止违法行为继续发展,避免给群众造成更大损失,也维护了《土地管理法》的尊严,打击了违法买卖土地者的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