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下午5点40,我在西安市莲湖区白家口十字的宏源国际商贸广场(承建单位陕西亨洋建设有限公司)打工时工地发生工伤,当时项目部打120,将我急救送到中航工业西安医院进行治疗。工伤使我左小腿和右脚粉碎性骨折,先后进行了3次大型骨科手术。现正处于伤口康复期,可项目部和工头停止向医院缴纳医疗费用,医院已停止用药三周......
工伤发生后,我和家属积极配合项目方和工头的治疗安排,但现在出现这样的结局,使我和家属再次遭受伤害。
医院停药后,我也向莲湖区安监局、莲湖区建管办、莲湖区劳动监察大队等政府职能部门请求帮助,但结局是,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回复和督办。
在医院住了近70天,项目方已不给任何生活费,营养不足,现在我只有70近重了.....看着现在的自己,想着家中正在读书的孩子(一个高二,一个小学),想着自己以后的日子,真不知道该如何活下去.....
恳请各政府职能部门能帮助我,维护一个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使我能尽快康复,为我的孩子撑起一个家。叩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