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金山村、龙门村强制村民贱卖土地树木

呻吟中的西安农民
2017-09-19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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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金山村、龙门村将耕地以每亩地400--700元不等价格贱卖,经济类树木每颗100--300元贱卖。几个小村庄都是山区村庄,仅有的收入就是靠种地和经济作物,现在强制贱卖,村民申诉无门。涉及土地面积两千多亩,直接关系到一千多人口的生活问题。村子都在泥石流划破地质灾害频发地带,如果土地贱卖,树木贱卖,村民不光失去经济来源。很可能导致环境破坏!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农民的申诉。村干部应该是带领村民致富,而不是贱卖土地牟取暴利。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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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9-19 09:22
已转交 2017-09-19 14:58
已反馈 2017-09-27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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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村龙门村强制村民贱卖土地树木 蓝田县回复
蓝田县
2017-09-27 15:44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17〕第0983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三官庙镇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舆情基本情况

网民反映:蓝田县金山村、龙门村强制村民将耕地以每亩地400-700元不等价格贱卖,经济类树木每颗100-300元贱卖。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具体情况为:按照扶贫开发农村“三变”改革工作要求,2017年5月30日三官庙镇龙门村、金山村分别与西安华玖园林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流转框架协议,将金山村五、六组以及龙门村沟底10个小组的土地承包流转给西安华玖园林有限公司用于农业项目发展。该项目经过村三委会与组干部、群众代表多次协商,制定了流转方案和流转标准,标准为坡地500元每亩每年,平地为700元每亩每年,树木补偿标准按照先登记、后协商的办法进行,并将实施方案和土地流转标准进行公示,不存在强制村民贱卖土地树木一事。土地流转后,不仅解决了土地集约发展,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还给岭区群众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让群众在自己家门口上岗,增加群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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