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引镇泰安小区收取1.3元一度天价电费

朝阳群众
2017-09-13 09:07
点击数:

我住在长安区引镇火车站西边泰安小区,这个小区电费太贵了,一度1.3元,之前一直都是1元一度。前年涨了1.3元一度,反应了长安区供电局和引镇街办都无回应,真心想让你们帮帮我们!周边其他小区都是五毛一度,最多是七毛一度,但是1.3一度太贵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7-09-13 09:07
已转交 2017-09-18 15:48
已反馈 2017-09-18 15:49
已反馈 2017-09-18 15:49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长安区一小区电价1.3元 物价局:确实过高但需调查
记者调查
2017-09-18 15:49

西部网讯 “我们小区的电费1.3元一度,这远远超出国家标准,让我们难以接受。”近日,家住长安区引镇泰安小区的李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自己小区的电价过高。为此,西部网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李先生说自己的小区买电是在小区物业购买,“原本电费就很贵近1元,今年年初涨到了1.3元,这个费用确实太高了,让人难以接受。”

9月15日在泰安小区,收费员左师傅称小区的电费确实是1.3元一度,“电站给我们的电是按商业用电供的,每度1.18元,再加上损耗公摊我们就收到了1.3元,咱也不是赚钱呢,包个本。”

按物价局规定,一般住宅用电价格为0.4983元每度,1.3元的价格确实过高,而按照收费员左师傅的说法,是供电企业收费较高所导致。随后记者找到了国家电网公司引镇供电所,供电所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泰安小区的用电不归供电所管理,“泰安小区是直接向长安营业厅申请安装的变压器,这个变压器算泰安小区自有财产,用电不是从我们供电所申请的,关于电价不是我们定的,我们也管理不了,可以向长安营业厅咨询。”

在国家电网公司长安营业厅,一名工作人员通过查询称:泰安小区不是自己的用电客户。“泰安小区在我们公网查询不到,应该不是我们的客户。变压器是客户可以申请的,是客户的资产,用电是另一回事。据我们查询了解,泰安小区的用电,是从引镇东堡村的变电站拉过去的,东堡村确实是我们的客户,我们只管东堡村的电费缴纳情况,从东堡村电表走多少电,我们按照标准收多少费就可以了,东堡村再转给其他用户的价格我们管不了。”

那么转接用电的电费,供电方能否自行定价,自己又向西安市物价局咨询,商品价格处一名工作人员建议直接向长安区价格检查大队举报。“国家的电费价格政策是很明确的,居民用电就是0.4983元每度,小区合表用户,可以加上部分诸如路灯等公摊用电费用,但是1.3的价格确实过高。但转接这个情况,具体还要调查,建议直接向长安区价格检查大队举报。”

在长安区物价局,商品价格科的工作人员在重申了一遍政策的情况下,表示此事需要调查才能说清是否违规,建议直接向价格检查大队举报。

随后记者将举报电话提供给了李先生,关于此事的调查结果,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将继续关注。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