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安大街3号2期小区土地性质为住宅,在房屋购买合同上明确指出该房屋性质为成套住宅,但在实际居住中,物业强制按照商业用电性质收取业主高昂电费,导致电费支出过高,小区内某业主一月电费高达5000元。
2、在物价局下发电价整改文件后,该小区物业拒绝执行,并强制业主签字同意按照商业性质缴纳电费协议书,不签字则拒售电,导致维权业主无法正常生活。
3、电价事件发生后开发商负责人拒绝出面回应,导致该问题悬而未决,至物价局整改文件成一纸空文。
4、据悉该开发商为西安市碑林区政府招商引资进入,在项目在建过程中与电力系统审批或洽谈中存在不正常行为,以致于该项目一直按照商业用电性质售卖。目前缺乏有力政府机关介入使问题得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