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暑期支教渭南市接收单位收费

老鹤
2017-07-25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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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科技协会暑期社会实践前往渭南进行公益支教,公益支教接收单位为渭南市临渭区沟岸村留守儿童之家,该单位向前来上课的村民的孩子每人收取400元的费用,并向前来支教的大学生收取每人100元的生活管理费。试问为何公益性质的支教活动,却要向收取费用,不由让人怀疑该机构是在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公益支教的幌子实则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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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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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7-25 09:08
已转交 2017-07-28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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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支教接收单位收费 渭南市民政局回复澄清
渭南市
2017-08-09 11:38

渭南市民政局回复:8月1日,我局接到市政府转来贵网站7月25日发布的关于“西工大暑期支教,渭南市接收单位收费”投诉举报件,反映我市临渭区桥南镇沟岸村留守儿童之家向上课学生收取400元费用,并向支教大学生收取100元生活管理费用等情况。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转交临渭区民政局开展调查,按照民非企业登记证书上的业务主管单位将此件转交临渭区教育局,但由于教育部门仅能提供在职教师未参与留守儿童之家辅导等信息,且该留守儿童之家的主管单位事实上已于2017年5月变更为临渭区关工委,为了将群众反映问题彻底调查清楚,8月8日,市民政局会同临渭区民政局对临渭区桥南镇沟岸村留守儿童之家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临渭区桥南镇沟岸村留守儿童之家正式名称为临渭区桥南镇留守儿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07年4月,在临渭区区委、区妇联、区劳动局等单位的支持下,由农村妇女张芳玲创办成立,初衷是为了将父母在外无人照料的留守儿童统一照顾,做他们的代理妈妈。开办以来,由于社会反响良好,受到了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服务对象已扩展到困境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业务范围扩展为:为留守儿童提供食宿、校外文化辅导,生活技能辅导,行为规范、思想道德法制等全面教育,开设家长课堂,宣传家教知识等。2012年,中心在临渭区民政局完成民办非企业注册登记,2017年5月,由于业务重心与原主管部门教育局相差较大,不便于工作对接,因此将主管单位变更为临渭区关工委。目前,临渭区教育局、关工委双方对变更一事均已同意,正式手续正在办理交接中。

经了解,投诉件反映的收费项目确有其事,但“谋取私利”一说不实。留守儿童服务中心提供了六项暑期服务,针对留守儿童的暑期课外学习开设了乐器、美术、书法、情景英语等课程,其中电子琴课需要聘请专业老师、每课时学费为150元,其他课程由中心老师和志愿者无偿授课,加上购置教学器材和所有人员日常饮食住宿等生活支出,整个暑期服务活动开展成本预计为3万元,60个留守儿童家庭选择自愿参与活动,实际上课儿童为67名。由于留守儿童家庭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实际上并未由60个家庭平均分摊收取费用,而是按照家庭实际经济情况进行了减免,最终收费为520元至200元不等,其中最贫困的11名儿童费用全免,并不完全是投诉件中所说的400元。所有儿童无论缴费多少,除17名在中心住宿的孩子需多供应一份早餐外,其余所有儿童参与暑期活动时所享受的服务是一样的。目前,此次暑期服务活动收到费用共计28050元,实际支出28921.5元,可以看出这项收费属于保本运营,有每天的记账流水和支出票据,不存在谋取私利的空间。

按照以往惯例,临渭区桥南镇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对前来支教的志愿者提供住宿和教学实践场所,但由于留守儿童公共资源有限,需志愿者自行解决吃饭问题。此次西安工业大学志愿服务队一行共计16人,在履行了相关手续后来到中心支教,为了保障队员的饮食健康和减少在外吃饭的经济压力,由队长与中心沟通,提出每位队员交付100元生活费用,作为对占用留守儿童生活资源的补偿。这个方案得到了其他队员的同意,但引起了举报人的误解,因此在西部网发贴,希望引起政府的注意,认真调查此事。目前,其他支教大学生及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均在跟贴中作出了澄清,证明中心收取费用仅用于维持活动成本,并无谋取私利行为,发贴人也匿名在跟贴中表示了对贸然举报行为的歉意。另据中心张芳玲老师表示,举报人也私下找她道过歉了,她表示对方的正义感可以理解,只是做事方式不够成熟,她不愿追究此事,并为举报人保密。我们对志愿者服务队队长袁鑫伟进行了电话访问,佐证中心在此次暑期活动收费中没有谋取私利的行为。

综合以上调查结果,我们认为,临渭区桥南镇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具备一所社会公益机构应有的社会责任和工作管理流程,在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的难题上率先做出了有益尝试,为桥南镇外出务工群众解决了部分后顾之忧,为当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了家庭温暖和心灵陪伴。由于留守儿童家庭并不直接等同于贫困家庭,从儿童福利角度上开展帮扶工作应向“去标签化”的方向努力,因此在具体帮扶中需分类施策,向有经济能力的监护人收取部分经济补偿用以支持机构运转无可厚非。此外,支教人员支付生活费虽由志愿者主动提出,并且得到了包括举报人在内的所有队员理解,但支教活动本身就为留守儿童带来了知识和服务,具有无形价值,不应再让支教人员额外支出,因此,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协调临渭区桥南镇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将每人100元的生活费用退还给16位志愿者,以感激他们的无偿付出。考虑到留守儿童服务中心资源有限,拟建议由中心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单位承担、筹集垫付这部分成本,从而更好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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