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办理离职手续被迫缴纳20000元 单位如此霸王条款合理吗?

高育平
2017-06-30 16:43
点击数:

我于2015年7月就职中冶陕压重工设备有限公司,2016年7月向部门领导提交离职手续。2017年5月份办理离职手续,该单位以不给人事档案和办理社保为由,我被迫缴纳了20000元,才办理离职手续,这样的“霸王条款”,就没有管吗?还请领导为我做主。在今天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该单位作为大型央企,本以尊法为基本,但如今以这样的条款,难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吗?请主管部门给我们老百姓一个答复。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7-06-30 16:43
已转交 2017-07-03 14:55
已反馈 2017-07-17 15:14
已反馈 2017-07-17 15:1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办理离职手续被迫缴纳20000元 省人社厅回复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7-17 15:14

陕西省人社厅回复:您好,高育平就所反映问题于6月28日已向富平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富平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员会于7月6日对其反映问题已作出了受理的决定,并已于7月6日上午通知了网民高育平。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