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黑河森林公园不遵规章强制收取“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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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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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闻周至老县城景色秀丽,是远离城市喧嚣的世外桃源,五一小长假便和好友驱车前往,一路上层峦叠嶂,翠峰如簇,奇石俊峰确实令人心旷神怡。本来是一趟及其愉快的旅途,然而到了黑河深林公园却令人不快而归,连目的地都没到达。因为要去老县城必须要经过黑河森林公园,只有这一条路可以到达,就在我们要开车进去的时候却被门口的工作人员拦了下来,告知我们必须缴纳每人55元的门票费,我们告诉工作人员我们只是途径而已,并不去公园,但工作人员态度强硬且恶劣,说是只要经过不管你去不去公园玩都得交钱,当时我们心想这就是传说中的“此路是我开,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钱”的过路费,我们询问工作人员有没有收费依据,他极其不耐烦的甩了一句自己看公告,我们下车仔细看了他所谓的公告,告示牌上确实有收费的要求,但写的是每辆车20元,并不是每人55元,我们心想要么就认栽吧,钱都掏出来了,然而这时候我们前面过去四辆车却都未缴费就进去了,我们就询问工作人员为什么别人都没缴费就进去了,然后工作人员就开始蛮横起来,口口声声称你们有意见就去投诉,就在我们和他理论的档口一下来了七八个景区的工作人员,围着我们的车开始谩骂,去过老县城的亲应该都知道,在那个地方所有手机都没有信号,我们根本无法和外界联系,鉴于车子停在那里人家不让进,只有一条路,会车都很困难,我们怕堵住下来的车,只能掉头离开,两个女生被一群年纪比我们大的男的指着鼻子骂,生平第一次,在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对此事作出调查和回应,为什么只是路过却要强制收取门票费,按车收取过路费我们到是可以理,但是按人强制收费这个我们着实无法接受,还有工作人员恶劣的态度的迫切需要改进。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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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5-03 10:56
已转交 2017-05-04 10:08
已反馈 2017-05-05 14:24
已反馈 2017-05-05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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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森林公园强制收取过路费”获景区回复
周至县
2017-05-05 14:24

陕西黑河国家森林公园回复:首先,我们对贵网站和游客朋友对黑河国家森林公园的关心爱护、支持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

5月3日,贵网站民生热线刊登的“周至黑河森林公园不遵规章强制收取过路费”一文中网民反映的“五一”小长假期间游客在黑河森林公园不遵规章强制收取过路费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细致调查。现回复如下:

1、依据《周至县物价局关于黑河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的批复》(周物发〔2012〕10号)文件,确定黑河国家森林公园门票实行淡旺季价格,旺季每人次55元,淡季每人次30元,旺季时间为3月1日至11月30日,淡季时间为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根据周至县人民政府2001年8月27日117号《关于沙厚旅游公路管理、收费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周至县物价局〔2001〕25号文件批准所有进入公园车辆收取停车过路费,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和“借贷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由黑河森林公园负责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收费标准为每辆车次20元;公园为了宣传促销暂时没有对入园车辆收取过路费。

2、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准予设立黑河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公园地理坐标和四界范围为: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6′05″~108° 00 ′44 ″,北纬33°49′10″~33°58′38″。四界范围:狐狸沟至钓鱼台的沿黑河山脚林缘范围。根据公园总体规划门票收费站点的设置在沙梁子,对进入公园人员收取门票。

3、公园经过近20年的建设发展,现已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黑河景区、世界自然基金会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森林公园,不断加强基础设施旅游道路、步道、厕所、客房、餐饮等建设,累计投入各类建设资金8000多万元。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公园经营管理,为游客提供热情文明、周到细致的服务。

再次感谢媒体和游客朋友关心支持公园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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