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延炼商务酒店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多次举报未果

爱哭的毛毛虫
2017-04-19 09:20
点击数:

我是西安延炼商务酒店(南二环与草场坡交汇口处)的一名普通员工,怀着一颗正义的心向民生热线举报西安延炼商务酒店营业执照过期三年、连续四年无消防许可证无证经营至今、且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情况。我和同事多次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媒体、公安消防实名举报,但均石沉大海,无人重视。主要反映的问题罗列如下:

1.西安延炼商务酒店自2015年至今,在工商营业执照及特种行业许可证均过期未办理的情况下,公然开门营业。据酒店内部可靠消息,酒店承包商每年私下打点相关工商和公安消防部门,默认允许酒店在无证照的情况下开门经营,且从未上门检查。我们多次举报无果。无照经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政府职能部门为何视而不见?多年来背后的黑幕交易严重,伏在这类交易之下的腐败分子不仅获取私利,更危害着社会。

2.西安延炼商务酒店常年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消防管道长期没有水、所有客房没有消防喷淋、中厅没有消防隔离设施、消防设备损坏严重等。我和同事多次致电西安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碑林区大队投诉,2017年02月06日下午15点40分,西安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碑林区大队派专人赴酒店突击检查,责令酒店关门停业整改,封停酒店所有区域,并在酒店正门张贴封条,不允许酒店继续经营。但2017年03月29日,酒店在没有做任何消防问题整改的情况下,擅自撕毁封条公然继续经营。当日上午10点左右我拨打西安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碑林区大队投诉,对方声称已经多次赴酒店复查,酒店所有消防设施均整改合格,允许其开门营业,并一直追问我个人信息,恐吓威胁。当日我又致电华商报新闻热线、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新闻热线等媒体寻求帮助,也许这种事情司空见惯,并没有引起媒体对此事的关注。消防问题没有整改的情况下,我们的公职人员竟然包庇酒店,说出消防整改合格的话语。敢问我们员工和客人的生命安全由谁来保证?社会公理何在?消防部门的公职人员竟然允许这样一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无照经营,如果出现重大火灾,该由谁来负责?生命和财产如何去保障?通过酒店内部核实,酒店现承包方私自贿赂消防大队人员约12000元,默许其开门营业。

以上我反映的情况均为真实情况,恳请相关部门随时赴酒店核实,不要再让西安延炼商务酒店这颗“定时炸弹”危害公共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当今政府反腐、弘扬正能量的大背景下,这些职能部门公然收受贿赂,替高危企业营私舞弊,迟早会原形毕露。全国每年都会发生重大的消防火灾事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财产、生命损失,每一次的火灾教训都警示我们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再让无辜的生命替这些贪官污吏、不作为的官员们买单。我们的呼吁和举报没有任何的回应和重视,只能无奈的以检举信的形式向贵单位求助,但我们依然相信这是一个讲公理、讲法制、讲公平的社会,请还公众一个真正安全、法制、公平的和谐社会!

检举人:赵健山及酒店其他员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7-04-19 09:20
已转交 2017-04-21 16:43
已反馈 2017-04-25 11:08
已反馈 2017-04-25 11:08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西安消防支队回复“商务酒店存安全隐患”问题
西
西安市消防支队
2017-04-25 11:08

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碑林区大队回复:我大队接到新闻中心关于延炼商务酒店消防设施存在隐患的举报投诉后,大队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1.2007年1月13日、2017年2月6日,我大队接到96119转来的群众举报称该酒店无烟感报警、消防管道无水,举报编号【2017】 047号、【2017】 073号的投诉后,我大队立即派监督人员现场核查,经核查有烟感报警器但无法正常使用,之前我大队已于2017年1月11日对该单位进行过消防安全检查,并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碑公消即字(2017)第1006号)。

针对举报内容,我大队当场下发了临时查封决定书碑公封字(2017)1004号、碑公消封字(2017)第1012号,并责令于2017年3月6日整改完毕,现承包商积极进行整改并向我大队递交了整改延期申请,整改期间一直未营业。

2017年3月27日该酒店向我大队递交了所存火灾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毕申请解封的申请后,我大队派监督员现场进行复查,该单位存在的消防设施瘫痪不能正常使用的隐患均已整改完毕,我大队经集体研究同意给该单位解封并要求其余消防隐患限期整改。

2、举报人举报我大队人员收受现承包方贿赂12000余元,纯属诬告诽谤,我大队将请律师追究其法律责任。我大队共接举报三次,且三次举报电话为同一号码,但举报姓名分别为三人名字。同时也请分局查明举报投诉人存在的不良目的、用意,还事情一个真相。

3、我大队监督人员先后4次就举报情况到酒店进行检查不存在态度恶劣情况,并及时将检查处理情况回复举报人。前两次举报人均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为何第三次举报人认为态度恶劣,且我大队监督员陈成回复态度真诚,并告知举报人可以到大队现场查看相关处理文书,举报人却直接挂掉电话,我们有理由怀疑举报人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目的,请分局查明。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