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房屋被政府拆掉七年 至今不能回家

2017-03-1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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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汉中市汉台区文化街被拆迁户,自2010年为了响应政府扩修街道,我们离开了自已的家,搬出去租房住,政府说好了两年后就回到原地居住,我们这在外面一住就是七年,去年找到政府说年底保证让我们有房住,这又是一年了,也没消息。

那儿是荒草一片,这一百多户人到底该找谁,聚集人多了去找吧,政府就叫来警察要抓人,就当政府你行行善,把我们的东西还给我们,不要在让我们的心无归宿,盼早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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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回复“文化街被拆迁户不能回迁”问题
汉中市
2017-04-26 16:38

汉台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统一拆迁办公室回复:文化街中学巷区域位于汉中老城区中心,分布着汉中中学(2016年初搬迁至城东新校区)、汉台中学、汉师附小、汉中市委党校等教学单位和众多家属院落,街道狭窄,交通拥挤,市民意见大,拆迁改造的呼声很高。2010年汉中市委、市政府决定结合片区开发,由汉台区政府组织实施中学巷文化街道路建设和文化街以东区域改造。

针对该区域实际,我们分两步推进拆迁改造。2010年9月开始对中学巷和文化节道路进行改造,2011年5月建成文化街南北段道路和中学巷西段道路,有效的改善了区域内群众的出行条件。随后依法开展了对文化街以东中学巷以南区域内的拆迁改造。在征收过渡安置中,我们充分尊重居民的意愿,对自愿选择货币化安置、产权调换的159户居民全部安置到位;对愿意回迁安置的140户居民,采取发放临时过渡费和营业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费的形式,保障被征收人安置过渡期正常生活(向贵网反映问题的网友就属于后者)。

进入2012年下半年以后,因房地产市场持续走低,项目投资方资金紧缺,没有能力对该项目注入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导致安置区无法开工建设,项目处于停滞状态,造成选择回迁安置的居民迟迟无法安置。

情况发生后,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不等不靠,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继续对已签订征收协议但未安置的居民发放过渡费,保障其生产生活;另一方面,鉴于原投资方无实力实施,果断启动了项目主体退出程序,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13年2016年,我们先后与多家企业进行了商洽,终因房地产形势不佳等原因均未达成投资意向。

2017年4月18日,汉台区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文化街以东棚户区改造项目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会议决定,前期投资商清算后可以退出,并确定现在的投资主体为汉中市第二城乡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为二开公司)。同年4月20日,二开公司与区政府签订文化街以东区域棚户区改造投资协议;4月24日,二开公司已将首批投资资金一千万元整(10,000,000.00元)注入我项目办,用于解决140户需回迁的拆迁户安置补偿问题。区政府采取三种补偿安置方式,拆迁户可自愿选择:①一次性货币补偿;②政府购买服务(东方明珠,广厦北苑)的异地现房安置;③等待三年左右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完成后的原地回迁安置房;项目办将使用这三种补偿安置方式解决好目前存在的安置问题。

目前投资方的资金已经到位,我们将加快该区域的征收改造,争取尽快解决群众回迁安置问题。也感谢贵网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及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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