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8日执行局已经执行完毕的房产,过户给我了。判决也是很清楚,要求房地局给我办理房产证。房地局也将判决结果登记在房屋登记簿中。
但是2016年1月15日原业主应该涉及经济犯罪,经侦过来查封原业主名下所有的房产共计66套,房地局的人粗心大意把已经过户给我的房产查封。不给我办理房产证。
还是都是法院和公安局的事。他们房地局不管,但是根据最高院查封规定25条,写的很清楚。在有权机关查封之前别的法院已经将过户裁定送达登记机关的,应当优先办理登记手续。房地局不到不依法办案,还不停的把我当皮球一样踢去经侦和法院。还动不动给我说,公安局比法院大,检察院比公安局大。我爱到哪里投诉就到哪里投诉。我年纪轻轻能有这么多钱,肯定是犯罪得来的。
我都有录音,希望领导能帮帮我给我办房产证吧。我快被坑死了。